2013年贺州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8亿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3-14 09:38:00 来源:贺州日报
2013年,贺州市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年全市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7967项,政府采购预算33.1亿元,实际采购30.3亿元,节约资金2.8亿元,资金节约率为8.5%。
强化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严格审核采购信息公告,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中国贺州政府门户网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全年发布采购信息公告850条。
夯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建立以专家队伍为核心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人数和专业随着政府采购业务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
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维权行为。加强采购文件、信息公告的备案管理,采购文件不允许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条件,不允许存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2013年共收到群众来信35件,处理群众来信30件,处理答复35件,答复率100%,全年无投诉案件出现。
积极推进招投标平台监管。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的采购都全部进入贺州市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交易,使工程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2013年,共150多个采购项目进入了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同比增加42个,增长47%。
强化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严格审核采购信息公告,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中国贺州政府门户网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全年发布采购信息公告850条。
夯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建立以专家队伍为核心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人数和专业随着政府采购业务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
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维权行为。加强采购文件、信息公告的备案管理,采购文件不允许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条件,不允许存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2013年共收到群众来信35件,处理群众来信30件,处理答复35件,答复率100%,全年无投诉案件出现。
积极推进招投标平台监管。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的采购都全部进入贺州市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交易,使工程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2013年,共150多个采购项目进入了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同比增加42个,增长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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