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四个关键节点 力避项目废标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时不时会出现废标的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在公开招标实践中,通常情况下因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包括:开标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经评委会评审后,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等。
为避免或减少废标现象出现,笔者建议,采购代理机构应着重加强和完善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规范制作招标文件,是减少废标的基础 在实际制作中一定要做到"不漏"、"不粗"、"不错"。"不漏"即避免遗漏供应商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的表述,避免遗漏投标报价要求(包括投标保证金额和缴纳方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等的表述。"不粗"即明确供应商应提交的各种材料,如资质证明的种类和名称及发证机关等;明确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具体的附件、图纸等;明确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和条件。"不错"即保证制作的纸质招标文件和给供应商发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当保持一致,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废标条款不能超越《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确保投标文件能够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实质性内容未能作出全面响应,就有可能使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从而导致废标。
认真组织答疑会,是减少废标的重要环节 当采购公告发布后,在开始投标前应认真组织潜在投标人参加涉及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所发布的相关信息和招标文件说明与澄清的答疑会。在答疑会中主要应解决以下三方面的问题:首先,由采购人说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其次,由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疑议;最后,现场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回答各项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招标文件的制作难免存在一些不够严密的问题,而采购人由于自身原因较难发现这些问题或可能存在片面性。如果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和及时纠偏,一方面会引起诸多质疑和投诉,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留下隐患;另一方面也会导致有效投标人数量较少,甚至因不足三家而废标。通过答疑会向潜在投标人详细介绍采购项目的情况以及采购人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的具体要求和做法,使投标人全面了解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需要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这样可以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之间搭建一个沟通的平台,加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满足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更重要的是能够及时完善招标文件的不足,防止因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而导致废标。
做好细致的开标前准备工作,是减少废标的保证 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招标文件的深入理解,对报名情况的了解,对开标、评标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见和判断等。这些工作的细致程度将直接影响到采购的成功率。在实践中,笔者发现,通过对招标文件中重要部分进行摘要,能全面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对于根据开标、评标经验发现的招标文件中有不合理、不明确的部分要及时沟通,使问题解决在开标前,能够有效减少废标的发生。
严格实施开标、评标、定标程序,是减少废标的关键 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一些废标,大多发生在采购程序中,并且许多是因未依法执行相关程序规定,被人钻空子造成的。因此,开标、评标、定标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规定,一个环节都不能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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