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推PPP管理模式
"作为监管部门,灾后重建应加强对采购单位实施紧急采购、验收、公告、备案等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相关供应商的监督检查。在应急项目紧急采购过程中,还应注意供应商是否认真履行应急采购协议,是否有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种类、数量和质量是否有问题等。"甘肃省财政厅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说道。
就灾后重建这类公共支出行为而言,如果能将重建过程纳入政府采购的法律程序,不仅将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防止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表示,国务院2008年颁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一个地方并将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条例。该《条例》对灾后恢复重建质量提出了很严格的要求,对灾后恢复建设至关重要。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赵勇在谈及灾后重建的难点时指出,"灾后重建可能存在采购量、采购金额大幅度增长,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和技术不足等问题。因此,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灾后重建中的主导和引导作用,有必要注重PPP管理模式,它可以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企业恢复生产等多方面的灾后重建中发挥积极作用,更有效率地发掘民间资金潜力和推动灾后重建工作。"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表示,灾后重建任务非常繁重,为使有限的公共资金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须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集中采购。据悉,目前四川省已切实做好汶川地震后的筹集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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