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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看看杭州政采“网上大卖场”怎么扩容

作者: 发布于:2016-01-01 10:23:17 来源:

关于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大卖场”扩容运行的通知
 
 

各行政事业单位:

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大卖场平台已于近日改版扩容完毕,目前已引入阿里巴巴“天猫商城”、京东商城两家电商,后续仍将有部分电商或供应商纳入网上大卖场平台交易,为方便各采购单位进入卖场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商(供应商)协议有效时间

2016年1月1日起,时间两年,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

二、新增电商(供应商)

通过报名、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新增上海园迈贸易有限公司(京东商城)、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猫商城)两家电商(供应商)。

三、商品价格

在网上大卖场公布的产品价格为采购商品卖场销售价,该价格已经包含了标准的随机配件附件、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和标准售后服务费用、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以及货物发送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四、交易方式

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大卖场交易平台选择电商(供应商)及商品订购。

五、交易品目及限额标准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办公设备耗材(硒鼓、墨盒、墨粉、色带、色带架、移动硬盘、U盘、光盘、录音笔等)及纸张;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彩电、路由器交换机等;

(三)不属于政府采购但自愿进入网上大卖场购买的其他办公用品类(办公文具、电脑配件、办公家电等);

(四)经批准需要纳入“网上卖场”采购的其他办公设备等商品(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另行通知)。

六、货款的支付

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大卖场平台予以履约评价,并完成相关支付手续。

(一)编制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涉及国库集中支付的,将通过网上卖场签订电子合同(订单),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二)未编制采购预算的,采购单位通过公务卡、网银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有关费用,一律不得采用现金结算。

(三)阿里巴巴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目前只采用货到付款方式(即货到后验收完毕直接刷公务卡支付)。

七、售后服务

(一)卖场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按照国家标准和《2016-2017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卖场协议书》约定执行。

(二)卖场供应商所售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可以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

八、履约监管

在网上卖场试运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可向市交易中心投诉,经市交易中心调查核实,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2016-2017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卖场协议书》予以处理:

(一)卖场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二)卖场供应商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三)卖场供应商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四)违反卖场协议和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的承诺和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一)杭州市各区县(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参照执行。

(二)凡涉及网上大卖场的解释权属于杭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杭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陈铖,电话:(0571)87233325;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王曦赟,电话:(0571)85085456。

 

 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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