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明年基本实现
作者:谢庆裕 发布于:2015-12-08 17:38:20 来源:南方日报
明年底前,12类公共资源交易可望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地市平台也要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这是笔者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的最新信息。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明年基本实现
政府采购与公车拍卖率先进驻
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省政府今年也将建设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纳入重点任务。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陈以良透露,经过大半年的建设,目前我省已开设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并搭建起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平台、监督支撑平台框架,已完成政府采购、代建工程招标、公车拍卖、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出让等4类交易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开发,其中政府采购和公车拍卖两类业务的网上办事事项已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线试运行。
“例如在此前已进行的5轮省直公车拍卖中,拍卖全过程信息都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发布,实现了网上留痕,信息公开、实时监管。”陈以良介绍,在地市对接方面,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率先完成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对接并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
12类交易明年底前应进尽进
笔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历经多次修改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在向省政府报批。
《方案》明确了应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共有12个类别,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医用耗材、中药饮片及医疗设备采购;特种行业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城市占道经营权、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或转让;行政罚没物处置;政府特许经营;保障性住房的商铺、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或资产处置;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的选定;政府购买服务;其他依法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进行交易或不宜由市场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根据《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等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平台整合建设工作,建成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后台支撑系统。
县(区)级及以下原则上不另建平台
据悉,平台的整合除了省级各专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包括地市平台也要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根据《方案》,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按照应进全进原则,在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推进建设。县(区)级及以下原则上不再另建信息化平台,统一使用市级平台。县(区)级及以下已经建立的信息化平台,应纳入地市平台统筹安排,转为地市平台的分平台。
《方案》要求,2016年6月底前,已经建立信息化平台的地市,应根据省平台的接口规范要求完成信息化平台改造并与省信息化平台联通;没有建设信息化平台的地市,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可使用省统一提供的平台软件并与省信息化平台联通。
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地市与省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互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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