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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举证难?看深圳如何破解

作者:王少玲 通讯员 罗良燕 发布于:2015-11-30 11:20: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解决在采购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投标供应商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以及专家评审不公等问题,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决定实行彻底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纵向上,实现了采购前、采购中和采购后的全流程公开。横向上,除法定的公开事项外,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客观响应部分、专家评分及供应商得分排名情况全部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信息公开成为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常态”。
 
  自2014年8月开始,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对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工作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年来,采购中心紧紧扭住“信息公开”牛鼻子不放,在“新常态”下,规范相关质疑处理流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据统计,今年以来,采购中心共受理质疑共101件,其中,质疑人不满采购中心质疑处理结果向主管部门投诉的有9件,但有效投诉只有1件,约96%的招标投标纠纷在采购中心的质疑处理阶段得到圆满解决。据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工作的开展:
 
  一是击中了质疑中存在的要害问题。一段时间以来,质疑人质疑其它供应商造假或虚假应标是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对专家评分意见也不少。从全国来看,这也是困扰政府采购的主要问题之一。从总量来看,不讲诚信,不守规矩的供应商毕竟是少数,但是如果不能够有效解决相关问题,客观上就会助长不正之风,对诚信投标的供应商十分不公,也将掏空政府采购的信任基础,危害巨大。
 
  采购中心将信息公开扩大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方面,将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资格证书、业绩等容易造假的相关资料公开,为解决供应商虚假应标等主要问题提供了可信赖的基础和手段。信息公开对供应商投标行为有很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供应商的造假冲动。
 
  同时,对评审专家评分的监督力度也大大加强。这些因素在客观上减少了质疑的发生,也为质疑的快速和公正处理提供了更好的机制。
 
  二是调整了质疑中相关当事人的角色定位,规范了质疑处理的程序、提高了质疑处理的效率。《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据。谁质疑,谁举证。
 
  以前,因为供应商投标文件没有公开,很多质疑的证据并不规范或充分,对于采购中心处理质疑造成了障碍,设置了难题,采购中心承担了与自身身份不符的举证责任,给质疑工作带来了较大困扰。现在,所有供应商的相关投标信息公开之后,给其它供应商提供了一个监督的靶子,质疑人可根据公开后的投标文件信息,进行充分举证并为之承担举证不能和不力的后果。这样可以较快地处理质疑,减少调查时间较长给采购效率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是理清了工作职责,排除了不当干扰,保护了干部。采购中心质疑处理经办部门和人员能够排除不当干扰进行质疑处理很重要。
 
  以前,质疑处理经常遇到一个问题,被质疑人首先质问,对方是怎么知道他们的得分信息?是谁泄露他们的投标内容?信息公开后,类似的质问基本消失。并且,通过信息公开的倒逼机制,采购中心改进了质疑受理、处理等环节,理顺了质疑处理相关流程。推行彻底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于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设诚信采购市场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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