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节约行政成本3500万元
作者: 发布于:2015-11-28 23:53:3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年以来,乌恰县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转变行政职能,有效节约行政成本。
截至10月底,完成工程招投标项目214项、政府采购项目323项,交易额3.5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3500万元。
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监督、管理部门为成员的县公共资源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联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工作,解决问题,推动落实。同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州相关规定及本县实际,对发改、建设、交通、水利、财政、审计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进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互补。
健全监督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制定了《公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公共交易中心领导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20多项管理制度,实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健全监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管理作用,评标过程全封闭,招投标过程由“两代表两委员”群众代表及相关部门人员全程监督。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部门按季度向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交易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党的纪律监督。从市场建设、市场运行、市场监管等层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实现交易工作“七统一”,即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咨询、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专家中介选取、统一发放中标通知、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确保公开、有序、规范运行。
多种督查手段,切实强化监管。利用电子监控实现对交易的全程监督,推进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网“一库两网”进程。延伸招投标的监督范围,由过去单一的对项目招投标的“事权”监督向项目预算的“财权”监督转变,严肃纠正各类不正当交易行为,通过监督电话反馈信息,对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切实做到环节公开、评标公正,充分体现交易的公平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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