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评审不能只追求高效
目前,提到政府采购工作,越来越多的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在强调良好服务,做优服务。那么,对于广大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来说,何为做优服务呢?
笔者认为,做优服务的一个表现在于采购代理机构做好评审组织工作。评审虽然是评审专家在做,但采购代理机构的有效组织也很关键。该环节的组织工作做不好,评审质量保证不了,采购人不满意,供应商不满意,那采购代理机构的优质服务就会很难体现。
不久前,有供应商在一兽医站建设项目的采购结束后,在向当地财政部门的投诉中称,此次采购的评标过程太不严谨了。项目的采购类别繁多,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也不少。但项目从开标到公布评标结果却只花了3个小时,评标过程如此简单、快速,让人怎么相信评标过程的严谨性?怎么相信政府采购法律的严肃性?
到底是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玩忽职守、走马观花,还是采购代理机构授意而为?无论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都难脱组织上不严谨的责任。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的制作环节通常会做得比较认真、细致,但在评标环节,对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却不高。不少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都没有详细看过,就开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试问,招标文件作为评审工作的惟一指南,评审专家不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又如何去对投标文件进行严格逐条评审呢?
另外,在不少评审现场,无论项目大小、无论供应商多少,也不管投标(响应)文件做得厚还是薄,评审环节都是在一个下午就完成,这显然有悖常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评审环节才成了供应商质疑投诉的高发环节。
在笔者看来,这种评审上不顾质量的“高效”工作节奏与评审专家的责任心密切相关,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组织工作也不无关系。虽然有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会说,评审时间无限拉长,专家的评审费用将成为难以承受之重,但这也不能成为马虎评审的理由。如果只是为了控制评审开支而影响评审质量,那政府采购的“三公”原则如何体现?因此,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在评审环节一定要舍得花时间认真、仔细地做好评审工作,兼顾采购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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