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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揭开皮包公司面具

作者:杨 孟 发布于:2010-10-14 09:47: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如何防止皮包公司中标系列报道(四)

  在招投标过程中,无论是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还是评标专家,面对的都是一摞摞厚厚的投标文件和众多评标样品。有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把投标文件做得很漂亮,提供的样品也天衣无缝,仿佛这样就一定能够保证得到评标专家的认可和肯定,获得高分。

  但是这类供应商的如意算盘似乎打得太早,目前,很多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都采取了实地考察的方式,对供应商的厂房、车间、公司等硬件设施进行实地考察和走访,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了皮包公司中标的发生。

  实地考察势在必行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史生德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如果不实地考察,很多没有资质的皮包公司都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中标后再转包出去,扰乱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秩序。有些工程项目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做得非常好,但是实地考察后才发现,公司地址竟在一个居民楼里。

  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很多公司或者厂房地址都是虚假信息,面对这种情况,很多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表示,现场考察,揪出皮包公司的原形势在必行。

  实地考察任重道远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是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实地考察供应商的资质和设施不仅能使评标过程更直观透明,还能够使评标结果更加公正严谨。这无论是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还是供应商,都是十分必要的。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在一次重要的印刷品项目招标中,启用了实地考察的办法,在中标结果公示之前,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实地考察。

  据该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事关重大,采购人的需求也很迫切,采购中心组织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到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的公司和厂房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中,考察小组不仅对其生产规模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核,也对其印刷设备、从业人员素质等进行了认真检查。

  这种实地考察的办法,让中标供应商实至名归,也让采购单位采购人员感到踏实,采购中心的规范操作,也使得没有中标的供应商心服口服。

  某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眼见为实。不看看他们的公司、厂房,我们心里都不踏实,这也避免了日后因为没有资质的皮包公司中标而惹来质疑、投诉。”

  实地考察谨慎行事

  目前,对于到供应商的公司、厂房等进行实地考察这一细节,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涉及考察的条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这条规定是针对供应商到招标采购单位的考察,虽然考察对象不同,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原则,此项条款也对评标委员会到供应商公司进行考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到供应商公司或厂房进行实地考察,必须组织评标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缺一不可,这样的考察才有效力和可信度。单独组织几个评标专家去考察,可能会惹来质疑和投诉。另外,由于考察过程中很有可能与供应商碰面,这对评标专家是否能够遵纪守法、廉洁公正地履行职责是一个巨大考验。所以实地考察之前需要仔细布置、谨慎安排,不给日后留隐患。对于考察结果,该工作人员认为,应该编写进评标报告中,为标后处理各项事务提供有效依据。

  短  评

  步步为营 维护政采秩序

  皮包公司参与政府采购,除了认为有利可图之外,还因为他们抱有侥幸心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者和操作者,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每个环节都不应该松懈,从招标文件拟定到中标结果公示,任何一个环节都非常重要。招标文件制定得详细严谨,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才能相应地作出实质性响应,比如,供应商以往业绩证明资料、制造商给销售商授予的委托代理函等。如果这类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皮包公司自然会因为这类严格、细致的资质要求而望而却步。

  如果皮包公司参与到了招投标活动中,那么,在评标过程中,直至中标结果公示之前的每个环节,都是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考验。评标过程中,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对每个样品、每份文件应严格保存,需要实地考察的,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其实,识破皮包公司的诡计并不难,只要从源头上防止皮包公司参与,在评标时严格规范操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就能有效地防止皮包公司中标,使政府采购活动井然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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