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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欠发达地区应由财政支付评标费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10-08-30 16:28: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专家评审费相关问题探讨专题(二)

  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评审费为每半天150元,与其他地区相比,这一标准并不高。据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卢欣荣介绍,甘肃省一些区县的专家评审费比省级的还要低,但是,区县采购部门面对的并非是专家评审费用提高与否的问题,而是如何保障数目本就不多的评标费的顺利发放。

  据卢欣荣介绍,甘肃省各区县政府采购中心专家评审费的来源基本依靠出售标书的收入,但这部分资金还无法完全满足评标费用需要。在这样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地区,区县政府采购中心的活动经费本就不充裕,没有能力去填补评标费的缺口。个别区县政府采购中心偶尔还会遭遇无钱发给评审专家的尴尬。

  那么,其他地区是否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除了依靠出售标书的费用之外,这部分资金的来源是否还有其他出路?

  财政买单保证专家选择公正性

  山东省烟台市没有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机构代为行使集中采购机构职能。面对全市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烟台市财政局出具了一个统一的专家评审费用标准--每半天200元,周边地市专家每半天500元,外省专家每半天800元。

  烟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刘明杰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目前烟台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拥有将近5000多名评审专家,几乎是普通地级市政府采购专家数量的两倍。由于专家数量充足,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基本能够保证不高频率地抽取同一专家,同时各技术专业类别均有专家覆盖。“烟台的评标环境好,全程录音录像,评审环节不容易出问题。尽管我们的评标费用标准不高,但专家参与的积极性还是很好的。”刘明杰说。与此同时,烟台市从未发生过拖欠专家评审费的情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部分资金为烟台市财政局买单。

  刘明杰表示,目前,专家评审费支出已经纳入了烟台市财政局的部门预算,稳定了这部分款项来源的同时,保持了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专家两主体间的相互独立性。“采购代理机构不需要因为钱的问题在抽取费用较低的本地专家和抽取费用较高的外地专家之间犹豫,可以全心去考虑如何组织好采购项目评审。”

  监管部门制定统一付费标准

  与烟台相比,广东湛江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湛江的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由湛江市财政局出具统一标准,各采购代理机构从中标服务费或者其他收入中拿出部分款项来支付评标费。据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周国红介绍,湛江市对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专家库的管理都十分严格,制度规范之下相关采购行为自然也都在“规矩”之内,不会轻易“越界”。

  “驻湛江市的大专院校及各类技术学校数量较多,在广东省内仅次于广州市。除此之外,湛江市还有不少科研机构。因此湛江市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庞大,在我们严格的资格审查之下各类专家有序地进入专家库,给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基于这种情况,湛江市的各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不需要抽取外地专家评标。随着湛江市政府采购范围的逐年扩大,采购项目较多。一方面采购代理机构依照财政局的标准抽取评审专家、支付评标费用,另一方面专家们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积极性较高,形成了良性循环。”周国红说。

  地区情况不同支付方式应有区别

  针对上述情况业内有关专家认为,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的支付方式应有区别。类似于甘肃等西部内陆地区,由于行政经费有限,政府采购规模较小、额度较少,如果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中介机构支付专家评审费存在困难,财政应适时考虑将这部分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以保障目录以内、限额以上采购项目的执行及保护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可以由财政部门出台各项制度作调控杠杆,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支付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保证采购代理行为的有序运行。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徐舟同意这种观点,他表示,经济发展速度较慢的地区将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纳入预算管理,专家劳务报酬适时得到增长将成为可能,否则各采购代理机构应付现有标准下的费用还力所不能及,更不能奢望提高专家评标待遇了。专家评审费的适时、适度增长,有利于评审质量的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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