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没买标书有质疑的权利吗
■供应商是否必须购买招标文件(二)
“早就觉得××公司组织的招标猫腻太多,我们才没花这个冤枉钱去买招标文件、参加他们的招标活动。招标结束后一打听,有人说这次招标是内定的。我们就提出了质疑,但他们却说我们没有质疑的资格。”近日,沿海的一家供应商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投诉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没有购买招标文件到底有没有权利对采购活动提出质疑呢?记者组织从业经验丰富的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了集中讨论。
正方:可以进行质疑
采访中,不少从业人员都认为,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一样可以对采购活动提出质疑。辽宁省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丁庶君就表示,供应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一样有权对采购活动进行质疑。比如说,供应商看到招标公告后,认为有不合理的内容就可以提出质疑,“我认为,《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开放式的,并没有要求供应商必须购买招标文件才可以对采购活动提出质疑。在具体操作中,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我们也是受理的。”
无独有偶,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卢欣荣也认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有权对采购活动进行质疑。“如果是标前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呢?任何供应商都是潜在供应商。如果我没有买,但我看了招标文件,发现招标文件中有歧视性条款呢? 如果我买了再质疑,招标采购单位不修改,我这买招标文件的钱不是白掏了吗?这至少说明有些条款在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质疑的。譬如说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资质的要求,限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我的注册资金却只有480万元,我难道不可以进行质疑吗?”卢欣荣如是说。
反方:无权进行质疑
“没有购买招标文件就无权对采购活动进行质疑。没有参加投标怎么知道采购过程呢?连采购过程都是道听途说的,怎么能据此质疑或是投诉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没有参加投标,就不是投标主体。任何采购过程以及采购事项都无法对其权益构成侵害。”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乔红花的观点很明确,“不是投标主体就没有资格质疑。因为质疑的前提是采购过程或采购活动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范红晖也表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才会在利益上有冲突的可能性,连招标文件都不知道的供应商谈不上有利益上的冲突。因此,我认为,目前状态下,采购活动伤害了谁,对谁不公正,就由谁来质疑是无可厚非的。对你根本就没有不公,你质疑什么呢?”
地方性规定可予以明确
据了解,在具体操作中,有的地方的财政部门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制定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方面的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质疑作了具体规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就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此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供应商质疑处理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此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进一步明确“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在《安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中,也有要求“质疑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如《安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条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办法所称质疑是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的疑问;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该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业界专家建议,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地方最好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对“未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是否有权质疑”这一问题予以明确,以免代理机构遇到实际情况时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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