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如何“注册”
“你们怎么不在采购文件上面注明应该怎样成为注册供应商呢?我们肯定不是特例供应商们这前前后后都跑来好几趟了。我们费时费力不说,你们反复因为这个事情接待供应商,不麻烦吗?”近日,某市一家供应商的负责人在办理“注册”手续的时候,向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出了上面的一番话。
原来,该市政府采购部门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所有参加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供应商都必须先在该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否则便没有资格。该政策推行以后,得到了供应商的一致响应,一些长期参加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供应商立刻派专人前来办理注册手续。对此,该市采购人单位也表示如此一来,就更不用担心供应商的资质能力和诚信履约的问题了。“注册的时候就相当于先过了一道关,这道关由政府采购中心来把守我们也很放心。”一位采购人单位的代表在该制度推行之初便这样说道。
然而随着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逐步推进,一个新的问题随之诞生。参加该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越来越多,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以前的一些“老主顾”了。这些新面孔加入之初,本来对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就知之甚少,再加上该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制度,一些新供应商就开始“找不到方向”了。
“有一些供应商由于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该怎么办理,先后几次派人到中心来咨询情况并办理手续。”该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些都是好的,在要用到这个‘注册’之前把一切都办妥当了。有一家供应商甚至因为没有把这个工作办好,差一点错过了一个大项目。”
对此,笔者认为,既然要求供应商必须要有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一个注册手续,那么不妨在采购文件甚至采购公告上面将注册相关事项解释清楚并告知如何办理。
目前,很多省市开始推行供应商注册制度。制度虽然各有侧重,但是其出发点都是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而且大都赢得了各方的认可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然而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一些新供应商的加入是必然的趋势。如果因为一些程序不甚明确而造成新供应商一加入便“摔跟头”,势必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也会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不好的影响。一些省市在推行之初,就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上附加了成为注册供应商的程序。寥寥的几行字,却减少了工作人员很多无谓的工作和供应商不必要的损失。所以,笔者认为在采购文件中增加几行字并不是麻烦的事情,而且解释清楚采购工作流程,也是政府采购部门应该对供应商尽到的一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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