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政府采购领域贪污腐败案反思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6-03-21 09:53:57 来源:南方日报
事件
13次受贿共计89万元 被告人全部予以认罪
汪国栋1999年4月至2002年11月任盐田区政府物料供应中心主任,被捕前任深圳市盐田区直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据盐田区检察院指控:在汪担任盐田区政府物料供应中心主任期间,深圳市容错公司为了能在盐田区电脑设备、网络建设的政府采购中顺利中标,在2001年与该公司业务员黄新辉在深圳市福田区北海渔村酒楼邀请汪国栋吃饭。吃饭过程中双方商定,汪国栋帮助容错公司在盐田区政府采购中中标,容错公司中标后将所签订合同金额的5%作为好处费送给汪国栋。
随后在2001年至2003年初,容错公司参与的盐田区政府采购中,汪国栋在其主持的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中,采取向容错公司提前透露评委名单、邀请邓渊推荐的人选作为专家评委、向评委介绍容错公司时提出倾向性意见、个人参与评审时对容错公司评判高分等方式,帮助容错公司中标,甚至违规不经招标、谈判直接以追加跟标采购方式,与容错公司签订合同,13次收受邓渊所送贿赂款,共计89万元。案发后,汪退回赃款70余万元。针对检察机关的上述指控,汪国栋全部予以认罪。
反思
采购执行权过于集中 技术程序绊倒监督者
据了解,盐田区政府物料采购中心是深圳市贯彻中央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而设立的首家政府采购试点单位,其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在深圳市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采购制度改革一直走在全市甚至全国前列,被誉为政府采购的“改革实验田 ”。“谁坐这个位置就是死。”在审判庭上,被告汪国栋在接受审讯时不经意说出这样一句话,发人深思。
2003年1月1日我国《政府采购法》正式施行,按照立法本意,多数政府采购都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为了谋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往往会想方设法规避法律,将政府采购“简化”为定点采购,将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改变为其他有利于自己的采购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采购行业的风险性。
另外,政府采购中心的执行权过于集中,缺乏直接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也是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其操作人员往往利用技术壁垒和复杂程序来设置障碍,使得外部监督由于信息劣势和技术外行很难到位。(据法制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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