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防腐还需防“做秀”
近日,工程建设领域又多了一起受贿案件。因收受某公司5.8万元好处费,原中国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公司建设部副部长杨瑞民被检察院以受贿罪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经过审查,朝阳检察院认为杨瑞民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与此同时的另一则北京市朝阳检察院的消息是,该院新近与2008年奥运会主场馆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建设单位签定协议,共建"阳光工程"。以期防范在工程项目中,通常容易发生的"包工头"利用行贿等手段腐蚀干部等诸多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阳光工程"并不是今年鲜有之事。拿北京来说,早在2003年市纪委监察局就下发《在全市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在全市建筑系统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然而,令人尴尬的是,阳光工程越来越多,腐败案件却仍就不断上演,更甚者,那些标着阳光工程标签的项目,却也躲不开"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铁律"。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我们的阳光工程是否是在"作秀"?如果不是"作秀",那么我们的工作是否做到家了。
监督之光洒向重大工程无论如何,工程建设中的阳光工程越多,这之于个人、之于单位、之于国家都应该算是幸事。一份份廉政建设承诺书的签订代表了我们工程建设领域反腐防腐的决心。
江西宁都县交通局与检察院签订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协议,聘请5名监督员对乡村水泥公路建设进行全程监督。
未央区检察机关向重点建设项目三环路工程派出首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检查机构负责人还和工程负责人签订了《重点工程廉政承诺书》。
在佛山电台有一个系列报道很受关注,那就是关于廉政建设的《一线报告--探访在建重点工程》。报道指出,佛山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在工程动工之前,就提前介入,全程参与预防职务犯罪,交通局与市路桥公司会同市检察院、市监察局成立了佛山市干线公路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下属各区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不定期对各项工程的招投标、工程管理、资金拨付、廉政合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管理网络。
公路修到哪里,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在广州,检察机关与相应建设公司签订了"反腐保廉"协议书,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今天,"同步预防机制"已成为这些公司重大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必修"工程"。
阳光工程何时遍逐暗影可笑的是,阳光工程一"上市"就出现了分化。从质量来分,一种是灼热如一把利剑的极光,一种是虚弱如一团幻影的光晕。这两种不同的光直接决定着其作用效果。
阳光工程如果真的做好了,做到家了,就能做成民心工程。
作为广东省最大的公路建设企业,长大公司比较有发言权。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几年来,地方检察院帮助公司抓认识、抓建制、抓监督,公司围绕生产经营工作、目标成本管理,开展物资采购公开竞价、厂务公开、签订廉政合同以及质量为中心的纠风等活动,有力促进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标率大大提高,年中标工作量达30多亿元,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以上4项目标要求。"检察院与我们一起搞反腐保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是在制造麻烦,而是给公司带来了更大的商机。"一施工中队队长深有感触地说。
要建必须先拆,这是许多地方的现状,于是拆迁补偿就成了其中的一个敏感点,寸土寸水都是群众的"命根子"。一些建设单位在与检察院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中,不仅仅建设了阳光工程,也造就了民心工程。在拆迁工作中,建设者们谨小慎微,对补偿资金坚决不挤、不占、不挪用,与地方政府一起把所有政策统统端给拆迁户,实行"阳光支付",补偿工作赢得了民心。
但是,如果阳光工程做不到家,只是停留在作秀的层面,或者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双赢的作秀"阴谋",那么这种"阳光工程"又何尝不是另一
种职务腐败呢?那种工程上马前双方签订廉政建设协议书,工程建成后有关负责人就"下马"的案件应该是阳光工程功夫不到家的最好注解。
奥运工程创新“阳光机制”
奥运工程不仅是一项土木工程,更是关系到国家声誉的形象工程。出一点差错,结果都是灾难性的。因此在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作上,必须慎之又慎。
而一项统计表明,近5年来,北京市城建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54件,其中职务犯罪194件,占42%,有14件违法违纪金额在百万元以上,且涉及的都是"一把手"。这一严峻形势给北京市的城市建设尤其是奥运工程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
早在"申奥"成功一周年之际,一个密布北京市城建系统各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就已正式启动。该网络由北京市检察院、六个奥运工程所在区的区检察院,以及北京市城建工委、规委、建委、市政管委、城建所属各单位共同组成。提前介入奥运重点工程,责成建设各方签订廉政协议,确保把奥运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是该网的职责。
首都博物馆是早期奥运"阳光工程"的试点单位,在这项工程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在今后的奥运工程中也得到推广。并随着实践的增多,措施越来越细化。
据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介绍,在奥运工程上马后,检察机关将把举报箱设到工地上,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北京市检察院还将把近五年来全市城建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中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作为警示教育的教材,发到每一个项目经理的手中。此外,提供法律咨询,向工程建设各方进行法律解释和答疑,支持工程建设各方正确行使职权,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奥运工程的应有之义。
前不久,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在考察奥运场馆"阳光工程"时指出,在下一步的奥运场馆监督工作中,由北京市政府制订奥运场馆工程建设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和监督责任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实行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任务书,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不同,分成项目审批和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实行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并将廉政建设方面有不良行为的企业纳入"不良信息记录";将奥运场馆工程建设信息在奥组委官方网站上公布。
在奥运工程建设的攻坚阶段,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去监督工程的各个环节并完善"阳光工程"的各项措施。我们也有理由希望并期待我们的"阳光工程"更加"刚毅",而不是"秀气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