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价也有合理性
比价是询价采购中一种特殊的两家竞争方式,是货比三家原则的灵活运用与适当延伸,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有的采购项目现场投标人只有两家,而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以及各省、自治区财政部门都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在取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采购方式;而对于询价采购中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比价是否具有合理性呢?
案例
某单位要应急采购一批树苗,由于预算为5万,而该地区2005年的集中采购目录绿化工程的分散采购标准为3万元,为此必须要进行集中采购,考虑到此绿化工程仅涉及树苗的栽种,没有绿化方案的设计,完工期限极短,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按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标书很快起草完毕,经采购单位与集中采购机构审核后开始发放标书,第二天下午开标,领取标书的供应商共有5家。截止开标时间只有两家供应商交来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也非常着急,赶紧电话联系未到的三家供应商,其中有一家说是雪天路滑,车子陷在坑里了,就是打的来也迟到了。开标现场两家供应商先是催促着赶紧开标,说别的供应商已经迟到,失去了投标资格,后又说不如第二天开标,他们打算先把标书拿回去再做进一步打算。为此采购中心明确表态,迟到的标书一律不予接受,关于能否开标要及时请示采购办。采购办考虑到时间很紧迫,同意两家进行比价。针对两家投标人想拿回标书,寻求第二天开标的情况,采购中心已识破其企图,目的是想重新报价,扰乱开标秩序,故不予理睬。在采购人、采购中心以及投标人的共同参与下,工作人员现场唱标,两家单位的报价分别为27800元、29500元。经过询问核实,最后确定树苗采购及栽种项目以报价27800元的公司中标。中标人事后说,投标前考虑的是5家单位来竞争,为了谋求中标故意把价格压得很低,而现场发现只有2家来投标时就想改标,由于中心不同意,如意算盘未能如愿以偿。
案例分析
比价达到了充分竞争的目的。两家投标人为谋取中标,尽量压低了利润空间,充分考虑到了5家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激烈程度,最大限度地让利给了采购人。开标程序也合理合法,采购中心能够识破投标人设置的陷阱,避免了个别供应商的不良企图,可以说此情此境下的比价开标维护的是法律的权威性,采购中心的工作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采购中心掌握了比价采购的分寸,拿捏得体。由于事先了解到此标报价在3万元以内,符合部门分散采购的限额要求,且报价远远低于采购人的预算,符合比价定标的基本要件。
采购人预算出现重大偏差,给采购机构工作带来一定负面影响,采购人的整体预算体系准确性与科学性值得怀疑。
比价合理性
&nbs
p; 询价采购是很多政府采购中心使用频率很高的采购方式,以其时效性与灵活性深受采购人青睐。由于各采购单位应急、零星、重复采购的不断增加,繁重的工作量有时叫人应接不暇,有的地方也在积极探索网上询价采购的方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减少了工作量,时效性与透明度也大为增强。然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停留在手工操作甚至电话询价的基础上,操作起来就很不规范了。
目前纸质标书询价情况也很复杂,出现了采购人多层次、多批次、零星化、品牌化、意向性等特征,值得深入研究,探索小规模应急采购的方法,其实就是此研究领域内的一个重要课题。对于那些不能形成规模效应的零星采购项目,单项最低价中标方式是应对欠发达地区无计划重复多的询价采购的最好方法之一。
其实大家都知道,实际工作中往往就能出现一家单位今天要买一台电脑,明天又要买一台打印机的情况,采购机构沦落成货品销售员了。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计划的零乱性与要求的紧急,本身就是一对矛盾,采购机构确实很难应付。单项最低价中标原则的有效执行,主要是靠单项报价要有三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但是也有两家报价,甚至一家报价的情况,因为千变万化的采购需求,当地的供应商市场不能满足需求,而外地供应商对几台IT设备根本不感兴趣,即使来投标也是成本太高,得不偿失。
退而求其次,两家比价有时能够解决此类矛盾。在充分竞争的大环境中,各投标人对别人的报价情况是不了解的,也不能明确哪一项可能只有一家或者两家来报价,且询价采购即使以最低价为中标原则,投标人都想中标,因此密封报价时总会以自己所能承受的最低价报出,这种情况下,两家比价就有了充分的竞争环境,总体上是合理的。采购执行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许多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操作起来要出于公心,尊重原则与客观事实,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比价原则
标书领取的供应上要超过三家 假如前期标书领取人达不到三家,就失去了比价的基础;另外领取标书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要严格保密,不要出现案例中的泄密事件,引起不公平竞争,有时还会无意中误导投标人,促使其不良行为的发生。
尽量少用比价定标法 比价方式在实践中只能随遇而安,不能刻意追求,也不能形成惯例,且比价最低价一定要低于采购人预算,还必须要有采购单位经办人签字认可才行。
比价的数额不能太大,项目的配置标准要统一 询价采购一般涉及到标准固定的货物,采购预算金额一般以低于3万元为宜,超出上述两个标准就要考虑别的采购方式了。
对于垄断经营的采购项目要慎用比价定标 空调、汽车、复印机等类货物,存在地区总代理分配中标权限的情况,一旦谁先知晓了采购信息可以在第一时间“登录”报备产品,别的供应商很难取得优惠价,地区总代理甚至还要求别的公司不要参与某项目的投标,然而“准中标人”也担心货比三家原则受到挑战,自己反而不能中标,此时就有可能让别的公司来陪标,此时再搞两家比价情况就复杂了。采购机构要对最低价进行市场调研。
上一篇:“如意算盘”难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