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为何出现不和谐音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9-14 09:57:00 来源:不详
来源于:江南时报
日前,南京市栖霞区畜牧兽疫站向栖霞区政府采购中心申请购买一台空调。经过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他们拿到了与申请要求相同品牌的1.5P挂壁式空调。然而,兽疫站在使用这台空调时,发觉其制冷效果远不如其他同种规格的空调。兽疫站工作人员在咨询了一些经销商后得知,这台政府采购来的空调是小1.5P的,而且还是一种较为落后的型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员称,栖霞区畜牧兽疫站遇到的困惑并非偶然,目前很多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颇有微词。“阳光采购”为何会出现不和谐音,有关部门又该如何面对呢?
多种原因导致产生“不和谐”
政府采购中心是前几年中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成立的一个专为政府提供集中采购的机构。随着行政机关政府采购的规模逐年扩大,政府采购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杜绝腐败,以及在保护供需者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承担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集中采购工作。作为一个常与商家打交道的专门机构,其每一项采购是否真正做到物美价廉?是否真正做到“阳光采购”呢?
白下区朝天宫街道,年初向区政府采购中心报请采购一台价值5000元的某品牌打印机,采购中心表示没有该品牌的打印机,但可以提供一款价值5050元的爱普生打印机,由于街道急需使用打印机,同意接受采购中心提供的打印机。不过,街道急等着用的打印机是在过了2个多月之后才到位的。采购中心为何不能提供街道所需品牌的打印机?买一台打印机又为何会花去2个多月的时间?
白下区政府采购办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是因为批量采购才拥有价格优势。如果按照各方申报要求对各种品牌分散定购,就没有这方面的优势可言。
而据珠江路上一家曾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参与竞标的企业负责人透露,南京珠江路上拥有数家经政府招标后确定的定点采购公司,如南京天技电脑实业公司、南京新华海电脑公司以及福中电脑公司等。在政府实施采购时,招标办的人通常会向关系比较好的一个商家透露底价,以及所需电脑的配置,让该商家按照要求制订标书,而后又让该商家再找几家公司共同递标书,参与竞标,但这仅仅是走个过场而已,中标的商家某些时候是内定好的。一旦遇到中标的商家货源紧缺,诸如朝天宫街道2个多月后才拿到打印机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虚假采购现象肯定也会在政府采购行为中出现,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上。”江苏省委党校刘小冰教授认为,虽然为了预防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腐败,《政府采购法》应势出台,从理论上和切实效果上看,政府采购法从总体上防止和杜绝了政府滋生的腐败。但是,《政府采购法》也造成了政府采购行为出现一些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加以完善。如执法者的监督不力;政府部门负责人是否是这方面的专家,如果对某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懂,还需要花时间了解,这就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时间;各个单位采购人员申请同种产品,每个单位申请的是不同品牌的产品,政府采购办要集中起来采购,有的单位采购人员不及时提供产品的品牌,其中存在利益问题,导致了问题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虚假采购现象,比如在一些大型的工程项目上,规避招投标的案例比较常见,工程项目粗糙严重影响了整体工程的质量;很多政府官员总以为申报了以后就应该很快拿到手,觉得政府采购效率低,没意识到这需要一个过程。刘小冰表示,上述原因正是造成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不和谐音的主要原因。
完善制度才能消除“不和谐”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的意义在于公平、透明,规范政府经济行为。南京市自开展政府采购以来,单位采购的实际支出比预算资金下降了10%以上,为财政节省了大量资金。这种阳光式的采购让政府挺直了腰板,同时也为市民树立了一个公正廉洁政府形象。
但由于制度设计上的“先天性”缺陷,使得“阳光交易”无法避免一些不和谐音的出现。如何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行为?河海大学的潘教授认为,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应当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对从事政府采购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危害性应保持清醒的认识。在实施采购活动以前,要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预报、监管与拯救,采取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
潘教授表示,要让政府采购行为变得更“阳光”,应该建立对政府采购的效益评价体系,政府在实施采购时,应当考虑该不该采购、总额是否适度,每一笔采购是否必要;采购的方式是否适当,在政府采购的成本和效益之间,投入产出之比是否最大化;就整体和个体考察,节支率是否够高,即是否最大限度地节约了采购资金,在对节支情况进行统计评价时,对整个采购活动的投入及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看采购活动
是否创造了最佳效益;在采购项目的购买标准上,要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配备标准,严格在标准内配备能满足单位需要的前提下,能降低购买档次的就坚决降低购买档次,能使用国产设备的坚决不用进口设备。坚决制止各单位的攀比行为,缓解财政压力。在购买的次数上,政府采购要体现方便用户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尽量减少采购次数;最大限度地节约采购资金;注意政府采购成本分析,尽可能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如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采购中可以由操作者分散负担或可以转嫁他人负担的成本。
最后,潘教授指出,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尚处于初创阶段,在推行过程中,仍存在片面追求政府采购的节约资金效果,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价格、信息、招标、资格等方面的垄断等变异行为。因此,要通过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审计和监督,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采购风险。
作者:殷文静 应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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