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评标尺度如何掌握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17 14:36:00 来源:不详




●康 慨
投标文件中能体现报价总额的有投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和分项报价表,但在实际投标中却经常出现这3个报价不一致或错乱的情况。
案例: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某投标人在投标一览表报价10万元,投标价格表和分项报价表反映的总价金额均为100万元;也有逻辑不统一的错乱报价,如投标一览表报价100万元,投标价格表总价金额97.5万元,其分项价格合计金额又为106.8万元,且没有任何价格折扣优惠方面的声明。
针对这些状况,招标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一些相关的界定条款:
甲招标机构发出的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乙招标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则规定: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若投标一览表中报价相矛盾,以投标总价为准;
若投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价格表不一致,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若投标价格表中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分析
首先,甲招标机构的规定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投标文件中……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操作性不强,原因是如果以单价为准对总价进行更正,由于投标人的总价已经在开标会唱明,被其他投标人所知道,一旦当事人中标,其他投标人发现中标价与当时唱标价不符,会产生非常大的误会,会很容易联想到“暗箱操作”,质疑招标程序的公正性。
其次,相对而言,乙招标机构4条规定比较完备并具一定操作性,有参考意义。但是该规定有硬伤,假设某网络公司实际投标价为66万元,且报价表、分项价无误,但开标一览表出错,大小写均写为69万元。按第二条规定,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其报价应确认为69万元。若该投标人最后中标,则结果是因为失误凭空赚得了3万元的利润。
建议
首先,属明显笔误(包括数字中小数点错位和数字中漏写或多写零)和计算错误造成报价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澄清的机会,但评委会确认报价时应掌握不使投标人因失误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原则,如上述网络公司,评委会应只接受其66万元的价格更正。
其次,报价错乱且无法看出不一致报价之间的逻辑联系,评标委员会应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更正,对其投标做废标处理。
建议甲乙两个招标机构考虑这两点意见,对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做修正,进一步做出具体规定。对价格修正可能带来的投标人质疑,招标机构要有充分预见,要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做好解释工作。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专家也无奈

下一篇:上也公正 下也公平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