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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晒政采供应商诚信等级叫好

作者:零 度 发布于:2011-08-22 09:55: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为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月上旬以来,江苏省某县在网上公示了59家供应商诚信等级评定结果。该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2011年上半年该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档案,对59家供应商诚信等级进行评定,并调整了诚信经营表现优秀的20家供应商诚信等级,对新进28家供应商进行等级评定,对11家供应商进行了诚信扣分。通过建立诚信档案、评定信用等级、评标增加诚信分值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激励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维护了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
  
  在网上公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等级评定结果,一方面,公开了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了对供应商的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在供应商中引入竞争机制,促进了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此举不失为政府采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先进做法,值得推广和为之叫好。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包括“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内的八项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该办法第十四条还规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公告,应当包括当事人名称、事由、处理机关和处理结果等内容。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公告……该县在网上公示59家供应商诚信等级评定结果,虽然并非所有供应商都有“不良行为”,但这种管理理念值得借鉴:借助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通过信息公开的手段,规范和加强了对供应商的管理。
  
  政府采购市场是整个国民经济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又是政府采购市场的重要参与方。怎样才能确保供应商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这个问题考验着各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智慧。该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定并“晒”在网上,在规范了对供应商管理的同时,也通过公示规范了自身的管理行为。另外,对供应商进行诚信等级评定,调整表现优秀者的诚信等级,清除有不良行为者,在供应商中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供应商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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