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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应为民族发展添动力

作者:擎 天 发布于:2011-02-14 10:05: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到2015年,要初步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自主创新能力显着提升,中关村人才特区基本建成,创新创业高度活跃,产业国际竞争力居世界前列,创新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20年,示范区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培育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形成若干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培养和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这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提出的发展目标。

  国务院近日批复原则同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批复要求,中关村要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创新创业集聚地、战略产业策源地的战略定位,服务于首都世界城市的建设,力争用10年时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

  一个国家要提升创新国际化水平,不仅需要有具体的规划,而且还应有一系列激励创新的举措。对于创新的扶持不能只局限在示范区内,而应该在更大范围内铺开,比如说政府采购领域,形成一个全社会全面支持创新、全面扶持创新的良好局面。其间,各级政府应成为支持创新、扶持创新的表率。

  让人遗憾的是,在当前的许多政府采购活动中,自主创新产品并不受青睐。虽然财政部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以及如何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在采购实践中,自主创新产品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还不时遭到采购人想方设法的排斥。

  在笔者看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扶持亟待加强。因为政府购买行为对公众的影响很大,公众会以政府的购买行为作参照。政府拒绝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给自主创新企业带来的打击可想而知。没有创新,国家如何发展、民族如何进步?因此,政府必须带头支持自主创新、扶持自主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为创新添活力,才能为民族的发展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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