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认定更应严格监管
日前,有报道称宁夏近日发布《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对在宁夏执业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据诚信分值确定不同的管理方式,有罚有奖。
据了解,其做法是以分值量化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合同履约等情况综合信息,根据分数情况进行管理。每个代理机构的诚信基准分值为100分,当其有不良信息时,其诚信分值按《招标代理机构不良信息扣分标准》扣分,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和调整扣分标准。诚信分值的分类及相应管理措施为:企业诚信分值高于95分(含)时,列入5A名单;当企业诚信分值低于95分、高于90分(含)时,列入4A名单,该企业应当自查、整改、学习;当企业诚信分值低于90分、高于80分(含)时,列入3A名单,该企业应当自查、整改、学习,同时被列入行政监督部门重点监督企业名单;当诚信分值低于80分时,列入2A名单,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由招标代理行政许可机关对其市场准入条件进行重新审查,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整改合格后方可承接新的招标代理业务,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停止招标代理活动,依法撤销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对遵纪守法,业绩突出的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加分,加分分值可以抵消一般不良行为的扣分分值。
建立信用档案、依据诚信分值进行的管理并非新鲜事,不少省市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对参与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取诚信档案打分制管理,但纵观全国各地,给采购代理机构建立诚信档案、进行打分管理的省市并不多。12月1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正式实施,为了保证该办法的执行效果,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各地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要以依法行政的高度认识和重视这项工作。
严格认定更应严格监管。笔者认为,各省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以将“打分”这种管理思路和监督模式延伸到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工作上来。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作为政府采购制度重要的相关方,采购代理机构的水平直接影响政府采购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除了严把“入门关”以外,日常监管更不能掉以轻心。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而言,被认定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后也不能存在一劳永逸或侥幸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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