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产品使用寿命应得到重视

作者:旻阳 发布于:2009-08-13 15:11: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如今市场上出售的液晶电视机使用寿命长达50年。但是在日常采购之中,政府部门是否对产品使用寿命给予了充分考虑呢?”一中央单位的采购人代表这样发问。该单位因为新装修会议室,产生了3台40寸液晶电视机的采购需求。在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选择产品之前,采购人代表首先到普通家电卖场去考察,发现由于我国家电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国产品牌家电在质量、功能、价格方面都有较强的竞争力,尤其是导购员对于电视机使用寿命的介绍更让他们大开眼界。“由此我想到,如果政府部门在采购产品时多关注使用寿命这一指标,采购行为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位采购人代表说。

  普通家庭的购买行为一般较为注重产品使用寿命。而且所采购产品的价格越高,这一点就显得越为重要。相比之下,使用“公款”的政府采购行为对产品使用寿命似乎缺少了一些重视,“使用几年就会更换”的惯例让采购人用户几乎等不到产品因使用寿命到期而被淘汰。更多地注重产品的功能和款式,成为政府采购行为的流行标准。

  其实,一旦采购人对产品的使用寿命多多加以关注,在采购行为中就会自动引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就像文章开头提及的那位采购人代表,当他发现电视机能够使用50年,就打消了追求功能和款式的念头,因为再齐全的功能、再美观的外形都会在不久之后成为“过去式”,况且当前电视机的新增功能完全可以在电脑上实现,大可不必多花钱来“重复建设”。同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需求越发强烈,因为据导购员介绍,几年之后使用节能电视所节省的电费足以抵消其比普通电视高出的价格。

  如果把那位采购人的采购逻辑再移植到其他产品的采购中,也许采购结果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因为眼光放长远了,着眼点也自然大不相同。记得国家在倡导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之初,就提出了要考虑产品“全寿命使用成本”的概念。在当今全社会都倡导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采购观念也要从根本上发生变化。如此一来,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支持国货等政策功能就容易贯彻落实,消除攀比浪费习气、建设节约型机关也拥有了可以助力的“思想推手”。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刚刚出台《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明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分别为6年和15年。业内人士呼吁,家电等其他产品采购也应拥有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标准的制定应充分符合各类产品特点,而且产品使用的年限越长,更新换代时的再采购标准应适当准予提高,这样有助于可持续发展型采购的实现。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理论实务频道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