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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开标中的闹剧引发的四大思考

作者:方莹莹 夏乙文 发布于:2015-09-25 16:45: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一投标企业因不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做法,不理会工作人员的解释,追到了评标室吵闹,态度恶劣,评标活动无法继续进行,工作人员在劝阻无效后,决定报警——

 
  一场开标中的闹剧引发的思考
 
  ·案情回顾·
 
  2015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新疆财经大学委托,为其采购地坪改造工程项目。在开标资质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企业A的投标文件为活页夹固定,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制作的要求而被宣布投标无效,投标企业代表表示不服,在工作人员拿出招标文件告知其中明确规定“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代表才不再纠缠,开标得以继续。接下来,又发现投标企业B的完工日期出现了明显错误,投标代表解释为手误错填,因为此类情况未被列入判定无效投标的情形,因此监标及工作人员当场让其进行了更正并签字确认。投标企业A的投标代表则不同意此做法,认为应该同样判作无效投标,且不理会工作人员的解释,追到了评标室吵闹,态度恶劣,评标活动无法继续进行,严重扰乱了开标和评标秩序,工作人员在劝阻无效下,决定报警,该投标代表才离开评标现场。
 
  ·从事件引发的思考——
 
  政采工作者的权利、政采工作的威严谁来维护
 
  政府采购中心是政府集中采购的组织和执行部门,组织采购单位、供应商、评标专家及监标等四方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既要维护采购单位利益也要维护供应商的利益,责任大、权力小,权责不对等。面对上述事件,政府采购中心没有行政处罚权,针对供应商违法违规的问题要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并取证,程序繁琐、周期长,往往是警告多、处罚少,致使供应商有恃无恐,无理取闹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会场吵闹、起哄、发泄不满情绪、扰乱开标秩序,甚至对工作人员进行恶意攻击和诽谤,严重损害名誉等等。如何维护政府采购工作者权利,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威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
 
  提升政采工作者的综合能力
 
  作为政府采购工作者,不仅采购任务繁重,而且每天要面临素质参差不齐的人群,处理采购工作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突发问题以及质疑投诉等情行,工作压力较大。这就要求政采工作者们一要业务能力过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加强学习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提高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二要在政采活动中客观公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依法采购。
 
  推进政府采购法治进程
 
  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体现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建议出台部门规章或修正行政法规,可以考虑政府采购中心具有供应商管理权及处罚权,如没收投标保证金、建立黑名单、制定奖惩办法等,既可以对不文明行为及不合理现象起到威慑作用,打击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又可以激励供应商营造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和谐的政采氛围。
 
  供应商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在政采活动中,供应商在认为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走正当合法程序解决,如质疑、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就应该从自身查找问题,加以改进,并在政采活动中做到有礼有节,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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