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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者公章盖错了

作者:可可 发布于:2007-12-07 15:0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从犯罪心理学上讲,罪犯往往会因为恐惧而露出破绽。当然了,串标者在设法通过串标而实现自己目的的这个过程中,也不可能是一种完全平静的心态。在不安情绪的支配下,‘做事’就容易露出破绽。因此,如果招标方够细心的话,很多串标都是无处藏身的。”在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小余颇有心得地说。听到小余这么说,笔者不由对他多了几分崇拜,以为他一定有很多“破获”串标的经验。但追问下来,才发现这只是他在几天前的一次工程维修招标中悟出的道理。

  据小余介绍,11月1日,受采购人的委托,小余所在的采购中心就其所需大礼堂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文件,暗标的封面需要加盖公章。11月29日上午9时,开标活动如期举行。
 
  评标活动进行了10多分钟后,一味评标专家突然提出了一个问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这本暗标的公章盖错了,盖的是×建筑集团的公章。要不要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过来澄清一下?”小余作为项目负责人,听专家这么一说有些傻眼了:“×建筑集团也参与了这个项目啊,其中一定有问题。”于是小余和评标专家们一起打开了×建筑集团的投标文件。

  让小余和专家们又好气又好笑的是,×建筑集团错得更荒唐,其投标文件的三本暗标中,竟然有两本加盖的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因此,评标委员会没有给投标人解释的机会,便认定这两家公司串标,进而把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都判为无效投标文件……

  为了严肃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纪律,规范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中心在评标结束后,便把这一情况汇报给了当地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很快便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对这两家公司的串标事实进行调查。

  小余在协助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两家公司确实有“勾结”:投标方案是两家公司在一起商量制定的;两家公司还达成了一份书面协议,由中标公司给另一家公司支付6万元陪标费。提出“串标策略”的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具体事宜则由两家公司的项目经理协商并达成共识。

  令两位项目经理没想到的是,在一起制作投标文件的过程中,他们的助理都因为参与串标而不安,最后还因为紧张而把暗标上的公章给盖错了……

  最终两家建筑公司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小余则透过这两家公司在串标活动中露出破绽而得出了一个结论——招标活动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只要细心再细心,投标人的不法行为就很难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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