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原则不能被供应商泡软
作者:元霖 发布于:2008-11-06 10:2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为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每天都在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从各行业的供应商和各类的采购人,到评审专家和监管部门,接触的人多了,故事也就少不了。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就遇到了一件麻烦事。“要不是因为这是严肃的工作问题,我们这几个大老爷们面对一个眼泪汪汪的小姑娘,早就心软了”,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小宋说。
据小宋介绍,几天前有一个体育器材的采购项目开标。该采购项目的规模很大,采购的分包也很多,许多大的体育器材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都很关注这个项目。该项目采用了综合评分法作为评标方法,在进行了严格的评审后,评审专家给出了评标报告。根据报告,A公司作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预中标供应商。在预中标公告公布的第一天,就有在评标报告中排名靠后的供应商提出了质疑,称A公司某项资质存在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情况,应该判A公司的投标为无效标。
接到质疑后,该市政府采购中心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经过核实,A公司在某项资质要求中,确实没有符合招标文件对此项的要求。于是决定对A公司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排名第二的B公司成为了该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这本来是一件很清楚的质疑案件,处理得也很简单,可是从处理决定发出后,采购中心就开始不“太平”了。
原来,A公司负责此项目投标工作的,是一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姑娘。开始A公司高居榜首的时候,这位小姑娘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接手的第一个工作,就可以圆满完成了,对领导也有个很好的交代。可是没想到,由于种种原因,A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对资质要求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好不容易排到了第一位的A公司,顷刻间失去了竞争这个大单的资格。这位小姑娘一来觉得自己委屈,二来也不好回去交差,便开始每天来采购中心“上班”。
“弄得我们都很无奈”,小宋说,“人家一个小姑娘,本来没完成工作就很委屈,每天眼泪汪汪的,我们也不好把话说得太狠直接撵出去。”于是A公司的这名工作人员便天天在采购中心,哀求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能在这个项目签订合同之前,为A公司想一想办法。“我们当时都觉得这个小姑娘很可怜,也能想得到她赖在这里也并非她自己的本意,”小宋说,“可是A公司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这个事实是没法改变的,我们也只有好言安慰她了。”
“差不多折腾了一个星期”,小宋说,“我们单位有一个大姐负责照顾这个小姑娘的情绪,另外我们的工作人员也抽时间给她讲政府采购相关的工作流程和法律法规,最后这个小姑娘才不情愿地回去了。”小宋表示,政府采购工作是严肃的,不管供应商是委屈也好、闹事也罢,我们都要守着职业道德不放松,这是作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最起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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