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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想串标 出了差错

作者:元霖 发布于:2009-03-31 13: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核心提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投标人之间不得互相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供应商围标串标的行为却屡见不鲜,严重地扰乱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秩序。防止围标串标现象的出现,也是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一项艰巨的任务。
  
  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小王说,由于他不经意间的“窃听”,竟然成功地阻止了一次供应商的围标串标行为。“虽然没那么‘光彩’,但是也算是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尽了自己一点力。”小王说。
  
  原来,小王说的这个项目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的,开标仪式结束后,投标供应商陆续都离场了,工作人员小王也打算利用这一空闲出来透口气。正当小王走到电梯间附近时,听见了几个人爽朗的笑声。A对B说:“李总最近生意兴隆啊!”C也笑着说:“李总最近肯定是没少赚。”这时,被称为李总的B说:“做生意还不是要靠大家互相帮助嘛,有钱大家赚。走,咱们一起去庆祝一下,中午我请客。”说完三人一起笑起来。小王侧头一看,原来这三个人都是刚从开标现场出来的投标供应商。这时这三个人也看见了小王,同时收敛了笑容,静静地等待电梯。小王一下子感觉出了气氛有些不对,当时心里猛然一震:“难不成,他们围标串标了?”
  
  想到这里,小王也没有心思再休息了,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该代理机构负责人面前,讲述了刚才的事情。该负责人立刻组织人检查了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经过检查发现,刚才聚在一起的三家供应商,是此次参加投标所有供应商中最有实力的三家,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该项目是这三家供应商在竞争。但是供应商A和供应商C的报价,要明显高于供应商B,且B的报价在目前的市场行情来说也不算是很优惠的。“不过只是看价格,也不能充分地说明他们围标串标啊。”小王说,“即使走廊里的录像能证明他们关系很密切,也不能算是证据,我们该怎么办呢?”
  
  面对小王的问题,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也是一筹莫展,怀疑毕竟是怀疑,却抓不住证据。正在这个时候,评标室传来了一个消息,把这个难题给解决了。
  
  据介绍,根据小王提供的情况,评标专家仔细核对了这三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发现这三份投标文件做得十分相似,只是B供应商的价格相对低了很多。但是,相似也有相似的缺点,这三家都没有提交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没有提交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将被判为无效投标。”小王说。
  
  “也许是他们把心思都用在了如何围标串标上了,竟然把授权书这么重要的东西给忘了。”小王说。不过,该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也表示,能顺利地解决这件事情,也存在了很大的偶然性:“这次我们算是幸运了,先是他们引起了小王的疑心,继而他们串标的时候也出了差错。如若不然,我们还真有点拿围标串标的事情没办法,取证太难了。我们明知道自己被架空了、被耍了,却束手无策。通过这次的事情,看来我们还得苦练业务功夫,把我们的工作人员都练成千里眼和顺风耳。”说完,该负责人爽朗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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