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一件严肃的事
“人世间的事情犹如天际风云,瞬息万变,这一刻的你根本就无法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小邓在组织完一个耗材的采购后感慨地说。在这次采购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小邓为何会有如此感慨?
据了解,在这个耗材采购的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就“B公司投标文件中服务承诺一个含义不明确的句子”要求B公司的投标代表进行澄清时,这位代表请求对投标报价也进行澄清:“很抱歉,我们在报价的时候漏算了一点东西,刚想起来,我想在此一并做个澄清说明。”得到评标委员会的批准后, B公司的投标代表在以书面形式就含义不明确的句子进行补充说明的同时,对投标报价也进行了调整,耗材的单价每盒提高了80元。可是这位投标代表走出评标室还不到5分钟,却又向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提出:“我刚才记错了公司的报价,误认为做投标文件的同事漏算了点东西,所以刚才进去澄清时,就对报价也进行了澄清说明。现在想起来了,想进去和评委说一下,撤回对报价的澄清说明。”
B公司的投标代表为何这么快就要求撤回澄清说明呢?原来,他走出评标室就给公司老总打了电话:“……刚才评委让我进去对我们的一项服务承诺进行了澄清,无意中我看到了专家手里拿着的采购人预算,比我们的报价高了许多。我灵机一动,说我们的报价漏算了一点东西,于是把我们的单价提高了80元。如果中标,我们就赚大了……”但话没说完,就遭到了公司老总的一顿责骂:“你怎么能这样擅自做主,虽然采购人的预算比我们的报价高出许多,但竞争这么激烈,你把报价改那么高,能中吗?你还不赶快给我改回来!”
遭到老总埋怨的B公司投标代表的第一反应就是立刻去找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撤回报价澄清说明书。但这样的要求却遭到了小邓的断然拒绝:“不行!你们不能再改了。刚才在澄清的时候,是你自己说你们在报价的时候漏算了点东西,非加上去不可的。才一会儿的功夫,怎么又要减回来了呢。政府采购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哪能让想改就改。”
没想到B公司的投标代表却不慌不忙地表示:“我也感到非常惭愧!但我还是不得不及时对我所犯的错误进行补救。我突然想起来,我修改报价不符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报价作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能随便改。你们的投标文件也有明确规定,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能再就报价进行修改。我对政府采购的规定是近期要参加你们的招标才看的,刚才到评标现场进行澄清时,有点紧张,一时给忘了,便做出了不符合规定的事情。想起来时虽然觉得很麻烦,但考虑到这种事情一旦被其他供应商知晓,可能会引起投诉,所以我才来找您的。不过,这会不会是我多虑了,既然不符合规定,我不拿回来评委应该也不会考虑吧?”
面对B公司投标代表有理有据的要求,小邓只有让其面见评标委员会。最终,B公司成功地拿回了报价澄清说明。评审结束后,B公司虽然没有中标,但小邓却依旧有些闷闷不乐:“没想到供应商还能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玩’得这么熟,看来,我也得补补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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