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须强化公仆意识
“这个项目评审结束后让我憋了一肚子气,真想主动请缨去给这个单位上一堂强化公仆意识的课。”近日,某市一位评审专家在结束了对某项目的评审工作之后,说出了这样的话。“好在我们市现在的政府采购纪律比较严明,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素质也过硬,不然真的就会出现肆意浪费财政资金的现象了。”他说。
原来,这是一个该市职能部门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这位专家是其中一个设备采购的评审专家组成员。在立项之初,该职能部门就找到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表达了一下他们偏好的一些品牌,但是被集中采购机构断然拒绝了。此后,他们便将目光转向了评审专家组。
评审之初,在阐述项目需求的时候,采购人单位的代表就直言不讳地说道:“我们比较信任××品牌,如果是别的品牌我们不敢使用。”还没等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出面制止他这种行为,一位评审专家就被这一席话给激怒了:“我们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综合评审各个品牌和供应商的报价、服务等方面,以达到最优的选择。采购结果是什么,我们现在也不知道。如果不是你们信任的那个品牌,你们不敢使用就别用,没有人求你们使用。”
一番话虽然暂时让采购人单位的代表收敛了嚣张的气焰,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在接下来的评审工作中,这位代表无时无刻不想着找机会提出带有倾向性的意见。“最后被我们一致要求将他赶了出去。”一位评审专家说,“真的应该让他们进行一次公仆意识的强化教育,那样就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
对此,笔者认为,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对采购人单位普及政府采购知识很重要,树立其公仆意识更加关键,公仆意识可以说是政府采购知识发挥作用的基础。
“公仆”一词在词典里的解释是“公众的仆人”,用来比喻替公众服务的人。不管是建国初期,还是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我们国家都不断涌现出公仆中的杰出典型。这位评审专家在这个时候强调公仆意识,确实应该值得采购人单位的负责人警醒。政府采购是使用财政性资金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购买其所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购买的宗旨是质优价廉,而不是追求豪华和品牌。目前之所以还存在个别的采购人单位,没有将“公仆”位置摆正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所以,在目前政府采购工作轰轰烈烈发展的时候,强化采购人单位公仆意识是势在必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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