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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施“同情”惹麻烦

作者:林海 发布于:2009-08-20 13: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哎呀,全是我的错,我真不应该同情违规的投标人,如果坚持原则,我就不会被他们抓住把柄投诉了!”某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小王最近向笔者大吐苦水。

  小王也是招标代理机构的“老人”了,经历过的招投标也超过百场,但最近这次招标会上发生的事却给小王上了一课。

  这次招投标,小王所在的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依照法律规定,制作招标文件,公布招标公告,并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在招标大厅开标,还请来纪委、监察和公证处等相关部门来监督。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当天上午九点半,九点一刻,早早就赶到招标大厅的7家供应商已经将自己的投标文件递交完毕。“当初购买招标文件的是8家企业啊!”小王心里嘀咕。

  十五分钟很快就过去了。九点半,开标主持人宣布时间到,开标正式开始。主持人刚宣布完第一家投标单位的名称,最后一家企业的投标代表气喘吁吁地赶到了。而这时,已经过投标截止时间一分钟。企业代表跟小王解释说:“路上遇到了车祸,半路跑过来的,所以迟到了。”小王向他解释已经过了投标时间,不能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代表一脸的懊恼和无助,哀求小王让他们进入招标会场。小王无奈地说:“我对你们的情况也非常同情,但是法就是法,我们也爱莫能助。”

  开标前,小王检查包装,发现有一家投标人没有完全符合要求,包装袋的骑缝处没有用白纸密封。前一家投标人刚因为迟到一分钟就被拒之门外,小王的同情心上来了,心想投标人也不容易,而且他了解到业主对这家公司也挺有好感的,也没有人提出质疑小王就没有声张。

  随后是紧张的开标、评标,而恰好就是这家单位中标。当小王宣布中标结果时,意外出现了,一家未中标的单位发出质疑:中标单位的密封不符合要求,应该为废标。这时候,在场的所有未中标人都跟着一起起哄,议论纷纷。

  这时,小王感觉“嗡”的一声头就大了,只好请示评标委员会和监标人,经过认真核对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最终判定为废标,重新评标。

  没想到,原来中标的这家单位也不干了,“如果我是废标,招标代理为什么要拆封我的标书?”中标单位被废标,恼羞成怒质问起来。第二天,那家单位还写了投诉信到招标办,结果招标办决定重新招标,业主换了一家招标代理。为此事小王遭到领导的严厉批评,让他后悔不迭,再也不敢在规章严格的招投标会场滥施同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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