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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找茬”是最好的提升机会

作者:元霖 发布于:2009-12-21 13: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当时觉得特别委屈,也抱着一种鱼死网破的想法来找他们。”一家供应商的负责人说,“没想到鱼没有死、网没有破,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反而因为委屈了我们而向我们道歉,并表示以后尽量避免类似情况。”
  
  据该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介绍,这个引发争议的项目是代理机构在进行采购流程整改后的“第一标”。“项目进行的过程其实也是检验我们工作流程调整后是否合理的一个过程。”该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说。看着项目一点点地进行,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开始为这个“改革”暗自欣喜。项目结束后,当大家正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时,一家未中标的供应商提出了质疑,认为自己在采购过程中有两个环节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这直接导致了他们投标的失败。
  
  该供应商提出质疑后,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解答。但由于解答的思路是按照调整后的操作流程来进行的,所以在供应商听来,代理机构完全是在为自己开脱,供应商就是应该被“冤枉”了。眼看有冤无处诉,供应商的负责人气冲冲地来到采购代理机构的办公地点。
  
  “当时冲着我们拍桌子,说我们不公平。”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说,“当他说我们的新流程存在问题时,我们的心里确实不好受,毕竟这是集体心血的凝结。”但是该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并没有因此将这家供应商扫地出门,在使这位供应商负责人的情绪平息后,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开始详细询问其在哪个环节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当时我仔细聆听了他的叙述,并承诺在三天之内给出答复。”该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说。在送走这位供应商之后,代理机构立即召开全员会议,对出现质疑的两个环节进行讨论。在初步达成共识之后,第二天,该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又亲自拜访了该市的几位政府采购方面的专家。经专家论证后发现,正如这家“找茬”的供应商所说,操作流程改进后,这两个环节确实容易出现纰漏。
  
  “这件事情给我上了一课。”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说,“之前我对供应商质疑和投诉是有抵触情绪的,但通过这件事情,我现在倒是很希望有供应商“找茬”,而且要多“找茬”。他们挑得出毛病,就证明我们还有要改进的地方,被“找茬”是最好的提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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