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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真是不能少”

作者:可可 发布于:2010-02-02 13:2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没想到好心居然没好报,早知道这样,我怎么会去蹚这浑水呢!”近日,某市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小王郁闷地向笔者倾诉。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9月,在一项预算金额为1070万元的电子产品项目招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A公司的销售经理找到小王,希望能退回履约保证金,“近期公司的经营出现了点状况。当然,履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需要一点资金周转,渡过难关。所以希望能退回我们在签订合同时递交的50万元履约保证金。”小王虽然有些同情,但并没有同意A公司的请求。A公司的销售经理又可怜巴巴地说:“像我们这种中小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想要发展,真的是举步维艰。虽然国家在扶持,政府采购部门也在扶持,但还是很难避免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此时如果没有人拉我们一把,也许就是死路一条。我们的头儿不服输,他非常希望把这个项目做好,壮大公司规模,然后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更多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眼下的确需要这笔钱解燃眉之急……”
  
  经不起A公司销售经理的“软磨硬泡”,小王最终表示:“现在退履约保证金真的很困难,我可以去和领导商量,看能不能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小王向单位负责人传达了A公司的情况后担忧地说:“我真担心这家公司经营不下去,一旦倒闭,那这个项目就难办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价格可是高了A公司整整97万元呀,采购人这边也不好交代。”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觉得小王的话不无道理,于是让小王把履约保证金的绝大部分退还给A公司,只留8万元作“保证”。A公司的销售经理当即表示了很诚挚的感谢。看着A公司的销售经理高高兴兴地离开,小王高兴极了。
  
  “我当时觉得自己做了件大好事。”小王说,“没想到,12月份,采购人代表却打来电话说,A公司说那个项目他们不干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如果放弃履约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顺延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事情本来应该按照程序一步一步完成,可前几天,我们领导听说A公司和排名第二的中标供应商R公司勾结,由A公司放弃中标,R公司递补,R公司把中标后的利润分一部分给A公司。领导狠狠地批评了我,还说要按照规定对我进行处罚。我想去告这两家供应商,可我又没证据,看来,履约保证金真是不能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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