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不宜随便改
作者:可 可 发布于:2010-09-27 10:1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明天就是中秋节了,其他人都在准备过节,我却还在忙两个月前就开始做的护理仪器项目招标。”9月21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小李遗憾地对笔者说。
据小李介绍,该项目的招标之前已经组织了两次,这是第三次组织。“由于护理仪器方面的采购我们接触得不多,这次的采购量也非常小,刚刚达到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太上心,找了同行的一本招标文件稍加修改就发出去了。”到了投标截止时间,却只有A、B两家公司前来投标。在得知有效投标不足三家,项目必须废标后,B公司的投标代表指出:“这也正常,此次采购的招标文件存在排他性条款……”
小李咨询专家后,确认招标文件的确有排他性条款。于是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招标。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知道招标文件存在问题后,遂提出了批评性建议:“招标文件存在排他性,你们却在开标后才知道,说明你们制作招标文件时很不用心,我仔细看了你们的招标文件,的确做得不怎么样,这次要大改,改好后再发出去。”
因此,在重新招标前,小李仔细检查了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但除了B公司提出的问题外,小李并未发现新的问题。但为了给监管部门一个“交代”,小李还是对投标的一些要求进行了修改,其中包括对投标文件的格式也提出了新要求。同时还规定,凡是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没想到23天后的再次开标让小李更郁闷,投标人虽然增加了两家,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进行编制。4家投标公司均表示:“没想到重新招标后招标文件在格式要求方面还会有调整,重新投标我们只是在报价和售后服务上作了些调整,其他方面都没改。”而新增的两家投标人之所以没参加第一次投标,只是投标文件做好后,遇到别的事情没法参与罢了。
由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无效,该项目不得不再度重新招标。“现在想来,重新招标,不少投标人除了在价格上可能会作些调整外,格式上可能不会再变了。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又没有问题,我为什么还要做这样的调整呢,后悔死了。看来,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没问题的地方就不要改了,否则,类似的问题难免再次碰到。”小李后悔地对笔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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