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测试拆穿采购人违规伎俩
这两天,P公司的负责人经常对着一份测试报告发呆。原来,根据一个月前该公司与当地卫生局签订的打印机政府采购合同,最近正是其向卫生局给付货物的时间。由于合同中一项具体条款约定:“交货之前P公司应提供一台样机供卫生局测试,达到招标文件各项技术指标方可供货”。于是P公司按规定提前给卫生局送去了一台样机,并等待卫生局通知现场测试的时间。
奇怪的是,一周过去了,现场测试的通知迟迟没有下达,这时P公司的负责人开始纳闷了:“卫生局难道不着急尽快验收产品,将打印机投入正常使用吗?”然而正在等待通知的过程中,P公司意外地收到了一封打印机样机的测试报告,结论为:“自动测厚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随后,卫生局还以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为由,宣布取消了P公司的中标资格。
这一消息对P公司负责人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200台打印机,价值约为百万元,况且这对规模还不算大的该公司而言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为了扭转局势,更为了洗刷冤情,P公司多方打探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
随后,他们隐约获知,卫生局有关领导似乎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后又看上了其他品牌的打印机。但苦于和卫生局沟通无门,P公司的负责人只好找到当地财政部门和当初负责该项目招标的当地政府采购中心,说明自己公司所遭遇的情况。
财政部门与采购中心对事件始末进行了调查,得悉打印机样品不合格的测试报告是在P公司有关工程师或技术人员缺席的情况下,采购人单独作出的结论。他们认为,采购人单独测试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其作出P公司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结论更是不合理的。
为了修正结论,财政部门和采购中心找到了卫生局的有关领导,与P公司代表共同坐下来召开了一次协调会。会上决定:由P公司重新提供10台未开封的打印机,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从中随机抽取3台进行现场测试。
协调会结束后的第三天,卫生局即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取3台打印机进行了现场打印测试,财政部门和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监督,最后专家的测试报告结论显示:本次抽样测试的三台机器打印结果都满足要求。
事实摆在眼前,卫生局只能毫无理由地选择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参与竞争性谈判须过初审
下一篇:警惕评标专家“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