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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评分法不可行

作者:可 可 发布于:2012-02-22 10: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一医疗器械项目的招标采购过程中,采购金额虽不大,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也不多,但由于项目的内容繁杂、分包太多,单是唱标工作,就从上午10点进行到了下午2点半。
  
  下午4点钟,评审工作正式开始。评标专家进到评标室后,先进行了推举评标委员会组长的工作。经过10多分钟的讨论,一名年长的评标专家被推举为此次评标委员会的组长。
  
  “凭我以往的经验,这么多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项目,如果评标专家都一家一家地去评,至少也要评到晚上12点……”当选为组长的老专家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做了这样的开场白。
  
  现场一位年轻的专家一听就坐不住了:“这可不行,我丈母娘今天生日……”
  
  评标委员会的其他5名成员也相继表示,评到晚上12点太晚了,必须想办法早点评完。
  
  鉴于此,评标委员会推举的组长提议:“这次招标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加起来一共51份,数量不少。既然大家都想早点结束,大家看看这样分工行不行,与其走马观花地都看一遍,不如每个人都集中精力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每一位评标专家评审7份投标文件,评完自己负责的7份投标文件后,再参考其他专家给他们手里那些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评审,给其他供应商评分。多出来的两份我来完成。”这一提议得到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一致认可。
  
  尽管分工评审,所有的评标专家完成自己的任务时,也已经过了晚上9点。见在座的专家都着急回家,组长便提议:“时间不早了,各位都念一下自己负责评审的供应商得分情况吧,其他人以负责评审的专家评分为标准进行评分……”
  
  在7名专家念完自己的评分情况后,所有专家给所有供应商的评分也都出来了。结果是,所有专家给组长负责的9家供应商的评分完全一样,而另外42家供应商的得分情况是,除了组长给出的分值略有不同外,其他6名专家给每一家供应商的评分都相同。然而,采购代理机构对这样的评审结果却并未提出异议。
  
  采购结果公布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未中标便提出了质疑,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后又提起了投诉。当地财政部门审理投诉时一眼便发现了评标环节存在的问题--评标专家的评分相同。
  
  经过调查,监管机构知道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经过,虽然未发现评标委员会的打分有失公正,但还是觉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方法不合理。因此,责令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对该项目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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