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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补偿心态确定成交商行不通

作者:可 可 发布于:2012-04-26 13:1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上次采购让他们亏了10多万元,而且小姑娘还差点丢了工作,所以这次才和他们成交的。”某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完采购人所需的5台服务器询价采购后,遭到供应商的投诉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向当地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所阐述的到底是怎样的一次采购呢?
  
  据悉,在一个服务器项目的询价采购中,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制定了最高限价。参与询价的4家供应商中,有3家的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相差都在5000元以内,但某知名品牌与最高限价相比却相差两万多元。
  
  采购结果公布后,上述知名品牌的销售经理立刻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称此次采购是因为看错了配置才报的这个价,请求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她们公司调整报价。
  
  在遭到拒绝后,她又亲自跑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的办公室,当面解释这个价格不是采购所需设备的价格,是自己工作上的失误,看错了配置需求,才会报出这么低的价格。如果按照这个价格履约的话,她将导致公司损失10多万元,她也有可能会因此被公司开除。如果不允许其调整报价,那么她们公司将不得不放弃成交资格。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表示,无论如何,供应商都不能随便放弃成交结果,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否则,将依法承担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还可能被列入当地政府采购的黑名单。
  
  在遭到拒绝后,这位年轻的销售经理失望而归。回去后也不知道是如何向公司解释这件事情的,但结果是她所在的公司并未放弃成交结果,而且还在履约时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但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还是有些不踏实,特意致电采购人,让他们拆开来看看相关配置是否达到了采购文件的要求。结果发现,该公司是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履约的。这让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很是感动,因此,在再次采购服务器的过程中,这位销售经理再次代表上次成交的品牌参加询价谈判时,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便跟采购人代表建议说,该品牌非常诚信,建议这几台服务器就买他们的。这样一来,采购人代表在该公司的询价结果一共高出1万多元的情况下,将其确定为了成交供应商。
  
  不料,这引起了其他品牌供应商的质疑,后来还上升到了投诉。最终,当地财政部门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重新依法组织对这几台服务器的采购。
  
  “每一次的政府采购都必须依法去组织,怎能去搞这样的补偿。”当地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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