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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之言招来举报

作者:可 可 发布于:2012-08-20 09: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有关领导向我问起这件事时,我也有些莫名其妙,因为招标文件都还没有编制完成,供应商怎么能说我们不让他投标呢?"近日,某政府采购中心主任与笔者提起去年一次遭到举报的经历,仍然有些生气和不解。据这位主任介绍,出现这件麻烦事的原因在于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没有注意自己的言行。

  这件事发生在一个系统工程项目的采购活动开始前。据介绍,在该系统采购开始前半年,采购中心的同级财政部门出台了一项管理规定。采购中心收到该管理规定后,第一时间组织了对该规定的学习。根据这项规定,不具备某资质的供应商将没有资格参与系统工程项目的投标。于是,采购中心的项目负责人便认为,在这个系统工程项目的采购中,觊觎已久的S公司没有资格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就在采购中心学习了相关文件一星期后的一天,S公司的销售经理又来采购中心找到项目负责人询问进展情况。该负责人当时比较忙,便有口无心地随便应了一句:"根据财政部门的最新规定,你们已经没有资格参加这个项目投标。"当这名销售经理试图争取参加投标的机会时,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接到电话就去忙别的事情了。

  对中标该项目一直充满信心的S公司销售经理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很快便向分管采购中心的有关领导进行了举报,称采购中心因为有了心仪的投标人而不让其参与该项目投标。

  不久,分管采购中心的这位领导叫来采购中心主任,责问采购中心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因为项目的招标文件都还没有编制完成,采购中心主任一时语塞,不知如何答复。

  "我们认真学习了财政部门的最新规定,清楚了对于相关项目采购哪些供应商有投标资格、哪些供应商没有投标资格,相关规定我们肯定也会写入招标文件。"在向笔者聊起感触时,采购中心主任说,供应商看到招标文件后会有自己的判断,并选择是否投标。至于其是不是合格的投标人,那不是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评判的事,应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作出判定。现在的供应商都会想方设法打听项目的进展,或者是其他一些情况。通过这件事,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吸取教训,平时注意谨言慎行。与供应商打交道,言行举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该自己说的话绝不要乱说,有时一句无心之言也会给自己惹来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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