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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忽视样品致投标无效

作者:罗道胜 发布于:2015-02-01 10:46: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7月20日,某县在组织对县教育局课桌椅招标采购中,共吸引了24家供应商参与投标,48套课桌椅样品齐刷刷摆放在候标厅内。经过评委的认真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价为46.78万元,节支率达11%。

  在开标评审中,其中有6家供应商因样品不符而被判无效标,当时这6家供应商情绪都很激动,嚷嚷着说因样品不符而投标无效没道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给出合理答复。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拿出招标文件与供应商进行一一比对和详细解释,招标文件中写得非常清楚:投标人应提供实物样品,未按图纸尺寸式样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无效。被判无效标的供应商看着招标文件中的这一条款,顿时哑口无言,面面相觑,无奈地说:只怪自己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只知道研读报价条款,而忽视了样品的重要性。

  样品和报价,都是招标的重要条款,投标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都应作无效标处理。因此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任何条款,同等重视每一条采购要求,否则将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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