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纸条为供应商解围
某单位为办公建筑零星维修工程选择供应商,委托当地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很快,维修项目发出了采购公告。与此同时,接受项目委托的采购中心也在紧张地进行采购前的一系列准备。按照规定,竞争性谈判方式应该参照公开招标中的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就是说,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中心将评审方式向采购人说明,得到了采购人的认可。
转眼间,谈判的日子就到了。采购中心首先组织事先成立的谈判小组对应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四家供应商通过此环节进入了谈判程序。可就在这时,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坐不住了。
原来,虽然四家供应商全部通过资格审查,但其中的A公司明显资历更深、项目经验更为丰富、资金实力也更为雄厚。随着资格审查环节的结束,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已经不能再对谈判结果产生影响,采购人深知这一道理,可他还是很希望A公司能够顺利胜出。
根据抽签结果,A公司最后出场谈判。在与前面3家供应商谈判时,采购人代表明显心不在焉。终于等到A公司出场了,可让采购人代表最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了--A公司的报价最高。由于本次竞争性谈判共有两轮,A公司还有一次机会提出报价。于是,采购人代表不停地在价格上与A公司代表商谈,要求他们降低价格。在场的采购中心组织人员看出了采购人代表的用意,但由于他并未说出违规语言,也不好加以阻止。第二轮谈判开始了,最后出场的A公司降低了报价,但仍然比报价最低的B公司高出368元。
接下来,有趣的一幕发生了--采购人代表无论如何也不结束与A公司的谈判,反反复复地在价格上与A公司纠缠。可是由于A公司对成本控制要求严格,表示无论如何也便宜不了。此时,采购人代表的神情十分严肃,A公司的谈判代表表情尴尬,谈判现场的气氛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鉴于采购人代表在第一轮谈判时的表现,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早对这种场面有所预判。他们在紧急之下借给谈判专家倒茶水的机会塞给了采购人代表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请给予所有谈判供应商公平的采购机会,包括谈判时间的长短”。
果然,小纸条奏效了。采购人代表终于“放过”了供应商A,谈判宣告结束。最后,报价最低的B公司成交了该项目。
事后,A公司的负责人对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其实他们也看出了采购人的用意--只要他们降价也许就能成交。虽然不知道具体应该降多少,但当时他们已对这个项目没有了兴趣。因为再下调价格,对于管理成本高昂的A公司来说就没有任何利润空间了,基本是一个赔本的买卖。多亏采购中心急中生智适时打断了谈判,为他们解了围,否则再谈下去A公司也是有苦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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