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不懂事”
“询价的时候,询价小组问过你,报价中是否包括管理软件的问题,你回答得很爽快,说当然包含管理软件的价格,你还说‘机房建设中没有管理软件怎么运行’。怎么现在就不承认了?”某单位在机房设备采购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询价过程中承诺的管理软件”把采购人代表给惹火了。对于采购人代表的上述质疑,成交供应商的代表一口就否认了:“这么低的报价怎么可能会包含管理软件呢?”
采购人代表进一步指出:“当时我们询价小组也觉得你们的这个报价偏低,利润太少,所以才找你进一步确认的。”
成交供应商的代表也进一步“表态”:“这是不可能的价格,我在做这个项目时,我们老总已经说了21万元是公司的底线,如果我能以25万元的报价让这批机房设备成交,我便可以在底线的基础上提取百分之五十的辛苦费。如果你们非得要这个管理软件,我们公司也会把这笔帐算到我身上,你也知道这个正版软件少说也要两千多元一个。而我的报价也只有25.008万元,一旦我把软件给了你,我机房设备的报价就不足25万元,这就意味着,我完全没有提成的可能。对于我们这些业务员来说,没有提成的工作我们会做吗?”
无奈,采购人代表找到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当时负责在询价现场进行记录的工作人员也肯定了“采购人代表的口头澄清一说”,这次采购的监督人员及询价小组的其他专家也都作证--的确有这件事。但成交供应商的代表就是矢口否认:“监督人员及询价小组的专家当然得替代理机构说话了!”
没有书面材料证明,也没有录音录像设备,怎么办才好呢?代理机构的负责人犯难了--说服成交供应商的代表看来是不可能了,让采购人代表让步当然也不可能。而如果这件事情处理不好,是完全可能上升到投诉的。万般无奈之下,这位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只有亲自找到成交供应商的老总,把事情的经过说了。这位老总给了代理机构负责人的“面子”:“我们的工作人员不懂事,请你们见谅……”
再次提起这件事,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不是他们的工作人员不懂事,是我们的工作人员‘不懂事’,要是我们的工作人员能在他澄清时,让他们采用书面形式,并要求其签名确认,他能这样抵赖吗。哎,都怪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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