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 以未提供有效材料为由拒绝受理质疑不合法

      案例回放   最近,一家供应商拿着N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函向律师咨询该函件是否言之有理。N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函件中称:贵公司针对《质疑函》中所述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因没有发文机关的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发布者:adstarmin2010-10-18
  • 超出质疑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应受理

    发布者:vitadmin2010-10-12
  • 超出质疑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应受理

      “供应商质疑的内容只有2项,投诉的时候却投诉了4项,监管部门还一一受理了,监管部门的处理本身就存在问题。”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在提起不久前遭遇的一次投诉时不满地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发布者:adstarmin2010-10-12
  • 采购项目门槛设置须谨慎

    发布者:vitadmin2010-10-08
  • 采购项目门槛设置须谨慎

      近日,某市财政局公布了对近期该市政府采购中心操作的工程建设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财政局认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存在一定的倾向性和歧视性。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发布者:adstarmin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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