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vitadmin2011-11-22
- 案例回放 受采购人的委托,9月21日,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就其智能化系统项目所需的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0月17日,采购代理机构公示了中标结果,A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参与该项目发布者:adstarmin2011-11-22
- 发布者:vitadmin2011-11-21
- 笔者近日在网络上看到一篇名为《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合同即告成立》的文章,原文如下: 去年12月,原告某公司参加某市区政府采购中心为被告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组织的招投标而中标。 当月13日,原告发布者:adstarmin2011-11-21
- 发布者:vitadmin2011-11-16
- 案例回放 2011年9月下旬,贵州省罗甸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罗甸采购中心”)受某采购单位委托,就其所需的白马王子四季豆、红花四季豆、光叶紫花苕、箭舌豌豆种子等组织了竞争性谈判采购。 在本次采发布者:adstarmin2011-11-16
- 发布者:vitadmin2011-11-10
- 案例回放 日前,某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了一个文化活动室配套书柜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整个招标过程流程规范、程序合法,最终经过评标专家的集体评审,确定A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但中标公发布者:adstarmin2011-11-10
- 发布者:vitadmin2011-11-08
- 近期,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某市医疗保险信息中心呼叫中心子系统设备”部分采购项目对外公开招标,截至投标时,共有7家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投标人均派授权代表参加。随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发布者:adstarmin201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