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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IT系统招标如何避免掉入投标人“陷阱”

作者: 发布于:2016-07-26 10:58: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青海省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场

 

青海省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场

 
  当前,IT产品的招标,很多投标人都采取一种“商务策略”,这种“商务策略”对招标人构成了潜在风险。比如:政府采购一个核心网络,投标人用比较低的价格中标了,在后续系统扩展的时候,下级单位要跟上级网络进行对接,如果不用这家投标人的产品,则没办法保证它的稳定、可靠,这就相当于掉入一个陷阱。这方面的案例不胜枚举,那遇到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首先,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受类似项目委托时一定要给采购人提个醒,IT产品采购通常要有相应的原则:第一,所有的接口都应该是标准化的,千万不要用企业自己开发的接口;第二要求接口的代码应无条件开放;第三将来如果招标人选择了其他的产品,原供应商有义务与招标人指定的另外的供应商进行技术对接,这些相关的约定在合同条款都应写进去。
 
  案例:某地有一个项目是关系老百姓切身安全的农贸市场蔬菜药物残留量检测,用终端的检测装置在蔬菜的叶子上轻轻一点,数据就可以远程传到数据库,对有关的标准进行比对,检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要求、农药的残留量是否超标。这套系统开始是由A供应商来做的,数据库也是由A供应商来构建的,结果在系统扩容增量的时候, A供应商也参加了投标,并提出应要所有供应商把终端拿到评标现场进行演示,如果不能实现数据的正常上传就直接废标。
 
  采购人认为,从理论上来讲那套系统的配置是三年前构建的, IT系统原则上是18个月升级一代,所以不存在现在市面上的主流产品三年以后了还不能实现接龙,所以就同意了A供应商的要求,提前一周让所有的供应商拿着投标产品到现场来进行测试,结果5家投标人只有那A供应商能够通过,另外4家投标人当场就提出异议,认为不是他们产品的问题,问题出在通行代码上,虽然招标文件里给了一段代码,但代码里面哪怕多一个空格都不能实现信息的正常传输。
 
  在这样的情况下,采购人认识到原来的方案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将来这4家投标人肯定要投诉。最终结果是,一个星期以后5家投标人的数据都能正常上传,因为采购人后来给A供应商做了工作,A供应商迫于压力只好提供正确的代码。实际上,A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比4家里面的最高价还要高一倍,显然最终这家投标人没有中标。
 
  这个例子告诉大家,如果做IT系统招标,一定要注意要为未来的系统的扩容、功能的拓展预留空间,要在合同条款里面预设相应的条款,否则现在网上有很多IT系统的招标越套越牢,甚至没办法解套。另外,相关的技术要求必要的时候也要增加相关的术语定义, 也就是说如果对一个技术参数没有定义的话,有可能会导致供应商与采购人有不同理解,所以尽量要增加技术参数的术语定义,注意系统招标和设备招标之间的差异。  
 
  (董莹根据“青海省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金翔老师讲课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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