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赶上现场勘察怎么办
“近期的一个项目,让一家供应商成了我们这里的常客。开标前不停地纠缠,开标后不断地质疑。现在又在我市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们提起了投诉。”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说,“他们如此火大,全都是因为购买采购文件比较晚,没有赶上我们组织的现场勘察。这个我们也没有办法,也不能单独组织他们一家去考察。”
现场考察在等标期中段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按照该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的惯例,工作人员在发售公开招标项目的采购文件也持续二十日。
“我们之所以要发售这么长时间采购文件,就是希望大家见者有份,都能有机会参与到政府采购项目中来。这同时也会增强竞争,无论是对降低采购价格还是保证公平都是很有利的。”该代理机构负责人说,“但是没想到这个竟然引起了供应商无休止的纠缠。”
原来,很多参加该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都是该市或是周边省市的企业。他们经常关注该市的政府采购信息,所以一旦有新的项目要进行采购,就会立刻组织购买采购文件。该市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需要现场勘察的时候,都会大致安排在采购文件开始发售后的10日左右。长期以来,也没有供应商对这一做法提出异议。
没有赶上现场考察 四处求援
这次的项目,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是遵循以往的程序进行招标。但是在现场考察刚刚结束之后,又有一家供应商前来购买采购文件。
“这家供应商是从外省来的,他们之前也没有电话咨询过我们这个项目的相关情况,更没有提出要邮购采购文件之类的要求。所以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还有一家潜在供应商。”该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说。
在购买过采购文件后,这家供应商的代表问道:“我在网上看见你们刚刚进行了一次现场勘察,当时我们真的是赶不过来了。下一次现场勘察是什么时候呢?”
这个问题让在场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一时语塞。“下一次现场勘察?还有一周左右就要开标了,哪还有现场勘察了?而且我们历来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只组织一次供应商的现场勘察。”
一听见这话,这位供应商代表急了:“如果不看见现场,我们怎么能够做出完全符合要求的投标方案呢?你不是说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再组织一次吗?那我们这个不就算是特殊情况了吗?”再次遭到拒绝之后,该供应商代表先后找到了该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和采购人单位的负责人,在四处求援无果之后,他们也只有回去准备投标文件了。
不能组织一家供应商进行勘察
没过几天,该项目按时进行了开标工作。在中标结果出来之后,这家没有赶上现场考察的供应商在竞争中落败。“都是因为你们当时没有组织我们去现场考察,否则我们也还是有机会的。我要投诉。”果然,没过多久该供应商就在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这家采购代理机构提起了投诉。
“我认为这个案例中,这家供应商不太可能败诉。”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政府采购顾问说道。据他介绍,同样是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如此看来,只组织一家供应商去现场考察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位顾问说,“不管你是由于什么原因没有参加前一次的现场考察,只要是遵纪守法的采购代理机构都不会答应组织一家供应商去现场考察的。如果说这个失误是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那么也应该是在采购流程上面找问题,而不是针对没组织他们去现场考察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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