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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妥善保存响应文件等原因被处理

作者: 发布于:2015-12-30 14:01:4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百九十九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做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495号海林大厦1306、1307室
 二、基本情况
2015年3月至8月,本机关依法实施了“201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妥善保存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成交公告的发布日期与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评分标准不具体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2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10条、第12条、第16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18条、第26条,《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第四部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本机关对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另行处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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