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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在常识性问题上栽跟头

作者:邢晓丹 发布于:2009-11-24 15:47: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提出了“集中采购工作人员需要提高专业水平,其中包括政府采购工作专业化和通用类项目操作的专业化”的要求。据这位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之所以下定决心强化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是因为前不久的一个质疑案例。
  
  据介绍,这个质疑案例是一个大宗通用类项目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由于是通用类项目,所以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全部由该采购中心负责。但是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后,供应商便陆陆续续给中心打来电话:“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好像有问题。”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开始调查后,还有两家供应商递交了质疑函,质疑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存在倾向性。
  
  之后,采购中心负责人邀请行业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当专家看到技术指标时,不禁莞尔:“这是个常识性的错误啊!第二条的要求已经非常明显地指定了品牌,不是技术指标。”鉴于招标文件出了问题,该中心立刻停止了这次采购活动,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致歉。
  
  “之后我们修改了招标文件,并且在发售之前组织了相关专家论证。”该中心负责人说,“虽然采购活动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但却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思考。这是个常识性的错误,我们的工作人员却没发现。对这种通用类项目的采购,采购中心经常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难道不能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吗?
  
  对于该负责人的想法,业内专家也表示赞同:“随着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的发展,集采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这里说的专业化水平不仅仅指政府采购工作,也应该涵盖通用类项目的相关知识。”这位专家表示,首先,作为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理应对政府采购的相关知识有个较为全面的把握,包括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所在集中采购机构的操作流程和集采工作人员职业操守等等。而对于集中采购机构的负责人,对于通用类的采购项目,不妨让在这方面有“特长”的工作人员负责。在培训工作中,则应考虑培养“专家”型员工。“当然,这也不是要求工作人员必须面面俱到、什么都懂,但专门负责汽车采购的工作人员,对于常见的汽车相关知识就应全面。即使不能做到像专家一样熟知,至少也应成为一个准专家,以免犯了常识性错误还浑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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