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规酿苦果
作者:张琼 发布于:2009-08-24 16:52: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期,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配合查处了一起供应商私刻政府采购印章案件。
该中心在对A单位进行的一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3月份报销3张B汽车修理厂汽车维修发票1.97万元。因B修理厂当年不是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单位,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怀疑。经现场比对及核查政府采购台账,初步确定此印章为虚假印章。经领导批示,此案被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经审查,公安部门认定了B修理厂王某私刻印章的违法事实,将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事后王某后悔不已,政府采购中心人员也均感到惋惜。
原来,B修理厂在定点维修招标中落标,但是事后B修理厂并没有认真查找自身不足,从而积极参加下一年度定点招标,而是因为万余元的业务一时糊涂做出违法的事情。这样不但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三年内禁入当地政府采购市场,得不偿失。
通过此次事件,给大家敲响了一记警钟:首先,对于政府采购相关部门来说,一定要提高警惕杜绝“山寨版”定点供应商滥竽充数;其次,对于供应商来说,目前很多地方的政府采购管理较为规范,未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盖章的发票是不予报销的,无空可钻的供应商不要出此下策铤而走险。而且法不容情,因为一时的利益,无视法律,必将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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