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采双方 到底是谁在搞鬼
受采购人委托,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其所需的食堂设备进行公开招标。5月9日,代理机构在有关媒体发布了采购公告,6月5日开评标活动如期举行。在评标的过程中, H公司因为投标文件缺少一份必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而被判做作了无效投标。但在评审结束后,开标大厅里堆放投标文件的地方却赫然摆着H公司缺少的那份资质证书复印件。于是在开标大厅外出现了这样一个场景:
H公司投标代表带着责备的口气说:“你们怎么把我们的资料留在了开标大厅?”
“是你们刚放在那里的吧。”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并不承认H公司投标代表的指责。
H公司投标代表更加不满了:“你们一定已经内定了中标人,肯定感觉到如果正常评标我们会中标,所以就故意搞鬼,把我们的资料弄丢一份……”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打断了H公司投标代表的话:“你这样说话是要负责任的,我们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肯定是你们封装投标文件的时候落下了,发现后乘人不注意时搁在那里的。”
H公司的代表则说:“这是绝对没有可能的,如果你们不能证实这个东西是我们在开标后放在那里的,你们就得让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我们的标!”
……
他们的争论很快引来了其他公司的投标代表,但却没人能证实到底谁对谁错,而开标大厅也没有监控系统。最终双方都提出让监管部门来“裁决”,但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听到双方的争辩后,也觉得很无奈--H公司投标代表和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各执一词,又都没有证据,不知如何判决是好。“这种事情,真的很难判断是谁在说谎,我们现在的方案是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还是没法和解的话,麻烦就大了,说不定还得通过‘检查那份资料上是否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指纹’来确定。”当地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透过上述案例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一、案例中,供采双方的争端可否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二、代理机构在开标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
一查到底 指纹或可说明问题
提到这个案例,不少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这么看:“如果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和H公司没有什么仇的话,这应该是H公司的人在搞鬼,他们在封装投标文件时给忘了,后来发现后,及时送到了开标现场,并悄悄放在了堆放投标文件的地方。即使有仇,代理机构的人也不可能那样做,那是违法的呀。”但一些供应商代表却表示,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要搞鬼也不是没有可能。说不定他们事先拿了中标人的好处,把这惟一的竞争对手排除。
法律专家则建议,这种事情不能偏听偏信,更不该试图通过说服来调解。应该一查到底,追究“搞鬼”一方的责任。因为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谁“搞鬼”都客观上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如果行政部门没法通过行政手段来查出真相,完全可以让司法部门介入,通过鉴定那份资料上“是否存有代理机构负责转移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的指纹”,就可以确定代理机构有关人员是否把H公司的那份资料故意拿出来了……这种案子并不难破。
开评标过程最好进行监控录像
通过上述案例中出现的问题,业界专家提醒,开评标现场最好都进行监控录像。在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主任科员蒲秀坤看来,开评标现场的这种必要设施,可能会让代理机构投入一些成本,但是这种投入是非常必须的。不仅可以增强采购结果的可信度,而且一旦遇到了争端,收集证据也可以做到轻而易举。与此同时,一些专家还指出,代理机构应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依法操作培训,让他们知道何种情况下该回避、哪些行为不合法等,必要时,还应进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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