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 看这所学校如何实现信息化建设
作者:王清楠 发布于:2020-06-30 15:17: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2016至2018年,财政部以及相关部门陆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扩大高校采购管理的自主权,简化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增强采购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高校的物资需求都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实现,而高校政府采购往往涉及许多环节和部门,难免会产生权责不清的情况。由于采购政策的变化较快,经常会出现教职工因为不熟悉政策导致违规采购或合同履约等情况发生。
广东工业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人杜云翔介绍,目前高校采购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采购实效性问题,二是内控机制不健全,三是用户履约意识弱。
杜云翔介绍,为适应新形势,广东省已经结合省内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依托“互联网+”采购模式的引入,不断创新完善省级采购管理制度,使全省采购业务的信息化建设持续得到升级、优化与完善,在2017年已形成以批量集中采购、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和定点采购的“四位一体”的线上采购模式。
广东工业大学也从自身情况出发,在落实“互联网+”模式的信息化采购过程中积极探索,建立适合高校校情的信息化采购新模式。
杜云翔说,在“放管服”大背景下,广东工业大学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尽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明晰划分政府采购具体流程中每个环节的权责范围,这样能够保证每个采购流程的参与人员严格落实自己的职责,同时还能够理顺内控制度组织框架,在制度落实过程中逐渐形成全面、严格的内控环境。
目前随着采购制度的发展需求,广东工业大学已意识到需要引进“互联网+”技术,通过网络实现采购流程的简化提高采购效率。但由于校内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且没有统一统筹,各系统之间信息互通困难,形成了信息孤岛,使应用范围局限,并不利于政府采购信息化的持续发展。
从全局的高度出发,根据全新的采购制度体系、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利用“互联网+”手段,推动集中化平台建设。杜云翔建议将“互联网+政府采购”逐步融合到学校现有的智慧校园建设中,形成包含预算、采购、合同、资产、财务管理业务为一体、相互交换、相互制约,并能使内部审计贯穿全程的多维度业务管控系统,实现招标项目需求的全部信息予以校内网上公开和备案,实现校内招投标信息的全流程无纸化、“不见面式”的网络签批流转和即时公示,将采购、服务与监督融为一体,逐步实现降低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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