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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原来是这么评出来的!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20-04-10 17:52: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政部发布的2019年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结果提到,本次评估采用量化方式。那么,本次透明度评估是如何量化的呢?《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西财经大学获悉,量化的方式具体体现在指标设计、样本选取、评估方法等方面。
 
  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221个观测点=100分
 
  “本次评估以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评估对象,围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平台建设、信息发布、整改落实、配合评估等方面展开,充分运用量化的方式,对政策活动的主体、客体和环境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评估。量化的方式具体体现在指标设计、样本选取、评估方法等方面。”具体负责本次评估的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匡小平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
 
  据匡小平介绍,在指标设计方面,此次评估指标详细完整,相较于2018年更具有客观性与操作性。此次政府采购透明度指标体系由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和221个观测点构成,指标加权总分为100分。一级指标包括“监督指导”、“平台建设”、“信息发布”、“整改落实”、“配合评估”、“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每个一级指标包括若干二级指标。
 
  匡小平进一步介绍,其中,“监督指导”下设6个二级指标(15个观测点),包括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指导市县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媒体监管、信息发布机制、监督考核和动态监管。“平台建设”下设5个二级指标(15个观测点),包括信息推送、网站访问、网站建设(含附加分项和观察指标)、平台制度建设以及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信息发布”下设4个二级指标(183个观测点),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含扣分项)、监管处罚信息(含扣分项)、其他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意向(为观察指标)。
 
  另外,“整改落实”下设1个二级指标(2个观测点),两个观测点均为扣分项。“配合评估”下设1个二级指标(4个观测点),包括提交自评报告时间要求(扣分项)、书面说明材料内容真实、完整等具体要求以及协同配合要求。“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下设2个二级指标(2个观测点),包括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附加分项)和电子卖场建设(附加分项)。所有信息经科学筛选和量化处理后,成为二级指标下的相应观测点,每个观测点赋予的分值为1~5分,加权总分为100分。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分值占总分30%
 
  匡小平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样本选取方面,本次评估工作重点考察内容为“信息发布”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其所占的比重是最大的,其分值占总分的30%,涉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的项目信息,重点评估采购公告、预算金额、中标(成交)公告、招标(谈判/磋商)文件、采购合同等关键环节是否按规定公开信息。
 
  “在评估过程中,采用等额抽样方法在各地区选取50个采购项目,共计1850个项目。”匡小平介绍,其中:公开招标(含邀请招标)项目30个;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各4个项目,计16个;如有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的,各抽查3个项目,计6个;若不足或没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则以公开招标项目替代,总量为50个。
 
  三人分别评分汇总后加权得出各地总分
 
  匡小平介绍,在评估方法方面,本评估工作所涉及的所有评估项目分值均由三人分别评分,最终汇总加权得出各地区财政部门总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选取的实际情况,评估组采取两个步骤计算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分值:①加权计算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原始分值(百分制);②按照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占总分的权重,得出地区财政部门该指标最终得分(满分30分)。
 
  那么具体是如何计算的呢?匡小平举例介绍,50个项目满分值均为100分,第一步:假设有30个公开招标,4个邀请招标,4个竞争性谈判,4个竞争性磋商,4个询价采购,4个单一来源采购,3个定点采购和3个协议采购(扣分项),则对应权重依次为20/30、2/30、2/30、2/30、4/30和(-3/30);若无定点采购或协议供货,有34个公开招标,4个邀请招标,4个竞争性谈判,4个竞争性磋商,4个询价采购,则对应权重依次为20/30、2/30、2/30、2/30、4/30。进而加权得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原始分值(百分制)。第二步:按照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占总分的权重(30%),最终得出地区财政部门该指标最终得分(满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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