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需求 强化验收 评价绩效
重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紧抓三大要点
作者:丁 静 发布于:2020-01-06 12:00: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最重要的是让采购人从思想上认识到采购主体是自己,主体责任也是自己。从这方面来说,应加强宣传,让过去代理机构‘背锅’、评审专家‘背锅’、财政部门‘背锅’等不合理现象得到遏制,让采购人真正明白须对整个采购过程负责。”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欧涛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此之外,还应多方发力、多方着手、多管齐下,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公开采购需求 打破信息壁垒
在欧涛看来,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应用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渠道。一些项目问题频发是因为采购项目的前期、过程和后端都不透明。之前,采购人没有办法或者很难向市场去调研,参与供应商也不积极。
在采购意向公开方面,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站专门开通了“采购需求”版块,对采购项目的需求进行前期了解和论证。实际上,采购人希望与供应商进行交流,因为供应商了解市场行情、产品成熟度和价格。“采购需求”版块开通后,采购人若想采购一个项目,在确定大致需求后,可以匿名或不匿名的方式在“采购需求”版块进行公告,供应商可就需求提供一些产品的信息资料。
“通过公告采购需求,打破了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对称,有利于采购人购买到‘物有所值’的产品或服务,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欧涛说。
加强后端管理 细化履约条款
欧涛告诉记者,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必须加强履约验收。客观上来讲,目前履约验收方面存在多方面问题,而履约验收不到位也映射出采购人主体责任的缺失。
“先不说引入更专业的第三方来协助验收,就连按照现有合同文件进行验收都做得不够规范,正是由于履约验收不到位,供应商也知道履约验收流于形式,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才‘有底气’‘有勇气’报低价。”欧涛说,供应商在低价中标后,为了谋取更多的利润,就有可能在执行过程中改变实质性响应条款,项目质量打折扣。
对此,欧涛建议,下一步需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建议财政部出台相关规定,对履约验收应提交的要件、履约验收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细化。
加强绩效评价 关注采购效果
在欧涛看来,加强绩效评价对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同样重要。政府采购的项目繁多,财政部门没有精力关注到每一个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可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政府采购项目,请绩效评价部门专门就项目进行评价,看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有几个项目做了绩效评价以后,通过对评价结果报告在一定范围公开,能够把压力给采购人,让采购人意识到不是把项目采购完就结束了,还要继续关注采购效果。通过绩效评价,倒逼采购人在做预算和需求,包括评审、验收等全链条都要认真负责。”欧涛说,之前的绩效评价,更关注的是资金使用情况。但从政府采购角度来讲,除了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外,还要关注项目设置是否超前,需求设置是否过度,通过对这些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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