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制度护航吉林大学质疑投诉最小化
作者:丁静 发布于:2019-11-18 13:44: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制度上规范了,政府采购涉及的每个环节都可以在制度中找到相应的做法,采购流程也就顺畅了。”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主任朱磊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凭借专业的水准,将质疑和投诉降低最低(年均千分之一),也无供应商恶意捣乱的行为,这与该中心完善的制度建设分不开。
吉林大学的政府采购用十八项制度来规范,细化到政府采购的方方面面。谈及吉林大学的政府采购制度,朱磊自豪地介绍:“2016年中央巡视,我校政府采购工作从制度建设、规范行为到流程管理,风险可控,得到了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吉林大学规范政府采购的十八项制度主要包括:《吉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吉林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吉林大学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吉林大学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管理规定》《吉林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供应商管理办法》《招标采购会议工作纪律》《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和泄密责任追究办法》《采购管理平台使用管理规定》《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办法》《招标采购工作酬金发放管理办法》《吉林大学采购质疑管理实施细则》《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工作人员职责》等。
“我们中心的制度是以上位法为指导,结合我校政府采购的特点来制定的。如果上位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我们相关的制度性条款也会实时予以修订。”朱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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